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民政工作属于社会建设范畴,具有兜底性、基础性地位,这点已成为共识。但也正是由于民政工作长期以来处于民生福祉领域,不少人习惯把民政工作投入当成社会福利保障,把民政工作与经济发展、产业发展等议题割裂开来,难以全面辩证地看待民政工作和经济发展的关系。这种看法不利于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和作用发挥,需要重新审视。
民生改善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治国之道,富民为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强调“人民幸福安康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的”。这跟马克思主义“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人的发展的最终目标”一脉相承。我们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因此发展中必然包含民政工作 的发展,以及由此带来的服务对象需求的满足和生活品质的提升。
民生改善也能服务经济发展。抓民生也是抓发展,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不仅具有政治意义,也有经济价值。一方面,做好民政工作可以兜住基本民生底线,促公平、保安宁,发挥减压阀、缓冲带作用,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即我们常说的“社会政策托底”。另一方面,民政工作还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如通过向服务对象发放救助资金、养老服务补贴等,能够强化社会保障,增进社会消费预期,扩大内需;通过发展养老服务、康复辅具产业、福利彩票事业等,可以直接推动相关服务业、制造业发展,增加就业。
在发展中做好民政工作。大河有水小河满。民政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跟经济发展相向而行、同频共振。要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中谋划和推动民政工作,推动保障标准、保障内容、保障对象等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相适应,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城乡居民,又引导社会各方面形成合理预期。同时,要合理划分政府、家庭和社会责任,政府重在保基本,而非大包大揽,避免落入“福利主义”陷阱。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发展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动民政工作改革发展,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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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