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和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各地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通知》指出,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且保持不变。有关省在分配补助资金时,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继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等情况,对脱贫地区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予以适当倾斜。
《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地在组织预算执行中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各地财政和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消化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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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