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通知,部署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
通知明确,各地要全面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对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且医疗、教育等必需支出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过当地规定比例的家庭,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对象信息要及时上传低收入人口数据库。要防止和避免采用“虚拟收入”等方式认定对象、实施救助帮扶。要准确把握认定与实施救助帮扶的关系,从保护申请家庭个人隐私出发,坚持“谁救助谁公示、救助谁公示谁”,在全面开展认定工作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分类实施救助帮扶。
通知强调,各地要逐步扩大监测范围,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申请对象,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满两年的对象以及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等更多有潜在困难或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强化分层管理、动态监测。要积极拓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内容,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增加核对数据项;进一步拓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模块,增设劳动能力、劳动条件、劳动意愿以及饮水安全、住房安全等标签,强化相关数据运用;健全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完善医疗支出、就学、残疾等预警指标,做到实时监测、及时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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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