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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

2024-02-08 09:03:45 来源:中国社会报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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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 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春节走访慰问,采取多种方式精心组织开展为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把党中央的关心关爱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切实保障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通知》提出,要广泛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刚性支出困难人口等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可优先采取发放消费券等方式实施。积极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针对性、个性化救助帮扶。

  《通知》明确,要确保春节期间遇困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各地要根据日常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情况,对重点预警对象逐一上门走访摸排,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即时救助;加强值班值守,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求助需求;落实“先行救助”措施,加强遇困人员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通知》要求,要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各地要强化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和监管机制,按时足额将各类救助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困难群众“救命钱”规范使用、安全运行。各地民政、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春节前将2月份的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等救助金发放到位。

  《通知》强调,各地要密切关注受地震、山体滑坡、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对经应急期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民政部门要主动作为,及时落实各项救助措施。要重点关注受灾群众中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切实帮助他们渡过难关。针对急难个案问题,要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保困难群众度过温暖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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