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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国家彩票公益属性和社会责任 着力解决民生突出问题 财政部修订完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2022-04-11 11:17:45 来源:中国社会报 阅读次数: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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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该通知称,为进一步加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和彩票管理制度要求,结合中央和地方管理实际,财政部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

  《办法》共7章24条,对资金的支持范围、组织实施管理、绩效管理、宣传公告、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指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简称社会公益事业资金,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下达省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用于补助当地社会公益事业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社会公益事业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社会公益事业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对中国革命作出重大贡献、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财政较为困难的革命老区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特别是原中央苏区县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对没有革命老区县的西藏、新疆、青海和其他地区视情予以必要支持。

  《办法》强调,社会公益事业资金应坚持国家彩票公益属性和社会责任,突出重点,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薄弱环节和领域,着力解决民生突出问题。各级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做好社会公益事业资金的组织实施管理、绩效管理、宣传公告、监督检查。

  在宣传公告方面,《办法》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于每年4月底前,向财政部报送上年度本行政区域内使用资金的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等;二是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年度本行政区域内使用资金的总体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支出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等;三是项目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年度具体项目的资金规模、支出内容、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四是社会公益事业资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或社会公益活动等,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标识。

  《办法》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社会公益事业资金的监督。财政部各地监督局按照工作职责和财政部授权,开展社会公益事业资金预算监督工作。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项目建设监督和管理,推动项目全生命周期跟踪监管。分配、管理、使用社会公益事业资金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各级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资金,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告的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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