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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多举措推进地名备案公告规范化

2025-07-04 16:36:43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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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广东省大力推进地名备案公告工作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提高思想认识  狠抓部署落实

  广东省民政厅组织全省民政系统及省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专题学习研讨《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试行)》,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学习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与《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试行)》核心要义,逐项明确备案公告流程规范。

  为保障地名备案公告制度顺畅运行,省民政厅充分征求省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各地市意见,并开展专题调研,制定《地名备案流程相关指引》《专业部门批准地名备案流程指引》,对线下备案材料准备、线上公告内容格式等提出标准化要求。

  针对基层地名工作人员流动频繁的问题,广东省民政厅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两年来,累计培训1000多人次,有效提升了基层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和实务操作水平。

  规范运作流程  优化工作效能

  广东省民政厅紧扣“统一监管”和“分级分类负责”要求,细化地名类别,明确备案公告主体,优化备案公告流程。积极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沟通协调,做好命名更名审批主体衔接工作,理顺各环节分工,确保地名工作有序推进。针对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水利、气象等公共设施,民政部门主动与相关单位协商,明确省、市、县三级设施的审核、审批主体和命名流程,形成常态化审批备案公告机制。

  自推进“乡村著名行动”,以及开展街路巷命名和标准地址采集专项工作以来,全省城乡地名标准化命名数量从2023年以前的年均约4000条,增至2024年的超10万条。各级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主动对接地名申请、审核、批准主体,牵头制定各类地名备案所需材料清单、属性信息采集模板,明确备案公告要求。

  广东省民政厅要求省内各地在向本级人民政府报送地名审核请示时,将地名备案报告代拟稿作为附件一并报送,精简了地名审批后再次报请政府审核备案报告的程序,确保备案工作按时完成。各级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也积极探索数字化赋能,提高了备案公告效率。

  强化机制赋能  提升工作水平

  广东省民政厅依托已全面建立的省、市、县三级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地名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作用,加强对各相关单位备案公告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通过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督办等方式,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全省地名备案公告工作规范化水平。

  广东省民政厅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定期汇总发布全省各地地名命名更名备案公告数据统计表,重点督促公告及时性。同时,采取年度数据全面比对和委托第三方不定期抽查的方式,保障备案公告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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