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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社会面严防控 攻坚克难不放松 广东民政印发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十条措施”

2020-03-18 14:45:25 来源:本网原创稿 阅读次数: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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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特殊场所和重点人群防护措施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省儿童福利机构“零感染”,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印发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条措施”,按照高于社会面的防控标准,突出“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细而又细、深而又深”要求,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封控严封闭实”“可持续能长久”,不断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截至3月18日,已开展核酸检测累计排查12535人次,暂未发现检测阳性人员,目前无报告疑似或确诊病例。全省106家儿童福利机构全部落实分区隔离防控、明确定点医院、纳入当地联防联控机制。其中57家所有工作人员全部吃住在院内封闭,25家实行倒班制封闭,24家核心区工作人员完全封闭。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继续守好儿童福利机构防疫战线,加强明察暗访、随机抽检、定期通报,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隐患,强力推动整改到位。


高于社会面防控标准,“全封闭”“全员核酸检测”

攻坚克难不放松

  《十条措施》明确,儿童福利机构严格要求一线直接接触儿童的工作人员实行至少14天及以上在机构内或集中定点住宿,保持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相对固定接触。要求有条件的采取全部人员吃住在院或倒班制分批隔离封闭,防止工作人员输入性传染。对儿童福利机构内所有服务对象、工作人员全员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确保不漏一人。


严而又严:严分区、严定岗、严接收、严外出

  《十条措施》明确,儿童福利机构严格划分办公区、生活区、缓冲区、隔离区等,开展分级防控管理,儿童生活区实行最严格的封闭管控,隔离区做到专人专职负责运转,院内有医护人员的,尽可能做到院内治疗和外出陪护人员定人定岗,隔离办公,开辟医护人员专用休息区、进餐区,减少医护人员外出感染风险。对福利院需新接收的儿童,及时送至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和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筛查,医学隔离观察14天后再入住。外出就诊后返回机构的儿童及陪同工作人员,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生活区和返岗工作。复工返岗、新招录的工作人员必须至少隔离观察14天后才能上岗。


实而又实:落实定点送诊治疗方案,为儿童开辟“绿色通道”

  《十条措施》明确,坚决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对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立即转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对新冠肺炎治愈后返回机构的儿童及陪同工作人员,隔离观察14天以上。明确儿童福利机构要纳入当地疫情排查、物资调配、转移隔离、集中救治等联防联控整体部署,纳入所在社区疫情防控重点管理,联系定点医疗机构协商制定患病人员送诊治疗方案,为需住院和送院治疗儿童开辟“绿色通道”,缩短门诊停留时间,降低感染风险。


细而又细:细排查、细监测、细防护,重病重残儿童照顾好

  《十条措施》明确,儿童福利机构要安排专人对工作人员及儿童进行体温监测,每日实行晨午晚检,做好记录。对失能、半失能儿童加强日常护理和康复检测,减少儿童发热现象发生。安排专人督促指导寄养家庭、收养融合家庭等,实施严格防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有关清洁消毒工作指引,加强机构各区域清洁消毒及空调通风系统、电梯等重点设施维护管理,要求各类物资进入机构前要消毒外包装。


深而又深:深入用心为孩子,深化儿童养育服务

  《十条措施》明确,受疫情影响医疗和护理力量严重不足的,按规定尽快落实增派和招录工作人员。关心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做好正面宣传教育,协调教育行政部门等为儿童提供适合的线上教学课程,确保就学儿童“停学不停课”。机构内社工要通过多种方式为儿童、寄养家庭及收养融合家庭提供个案咨询、心理减压、精神慰藉等服务,提升儿童的防护能力,增强儿童的抗逆力。同时做好员工防护保障,合理安排轮休,保障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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