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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部署开展2020年全省农村低保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治理行动

2020-03-09 10:01:40 来源:本网原创稿 阅读次数: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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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广东省民政厅印发《2020年全省农村低保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围绕服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这一目标,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专项治理行动效果的第一标准,切实整治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推动实现政策供给不断优化、审核审批程序更加便捷、资金监管更加有效、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实施方案》聚焦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应兜尽兜、应改尽改、应管尽管、应查尽查、应用尽用等8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围绕应保尽保,清理纠正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特别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重点做好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的工作。

  二是围绕应救尽救,清理纠正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检查各地是否按规定将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确保各类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完善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简化优化审核审批程序,增强临时救助时效性。

  三是围绕应养尽养,清理纠正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落实不到位问题。在确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6倍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照料护理标准的制定和落实,检查各地是否全面签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护理协议,将有集中供养需求特困人员及时安排入住机构,确保特困供养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四是围绕应兜尽兜,清理纠正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全面了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贫困重度残疾人等救助对象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状况,畅通疫情防控期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审核审批通道,确保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及时得到救助。

  五是围绕应改尽改,加大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改落实力度,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对2018-2019年群众信访较为集中的问题、绩效评价、审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自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典型案件等进行归类梳理。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对未落实整改工作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实施对账销号,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六是围绕应管尽管,加大社会救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监管力度。加强救助补贴资金全流程监管,压实资金保障、资金分配、资金发放、资金支付等责任。建立“谁经办、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机制,加大对救助和补贴资金发放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吃拿卡要等问题查处力度。

  七是围绕应查尽查,在12345、12349热线的基础上,公布省、市、县三级信访电话和网址,规范电话值守、信访办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大问题线索查办督办力度,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加大查处力度,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不为民办事、不办实事问题,以及农村低保等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兜底保障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问题。 

  八是围绕应用尽用,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化应用,推进社会救助申请“一证一书”改革,预约、申请、受理、审核、审批、资金发放一网、一门办理,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以及通过手机微信“粤省事”小程序自助申请。加强救助和补贴数据治理,对系统数据进行实时更新,做到“申请一户、录入一户、退出一户、核减一户”,实现线上与线下流程同步,切实做到“不漏报、不虚报、不瞒报”,提高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实时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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