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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部署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

2020-04-17 09:38:29 来源:国家民政部 阅读次数: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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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扬连续作战作风,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用心用情为群众服务的重要指示,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和常态化防控相结合的机制与措施,提高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助力全面推进复工复产,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强调,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和以县域为单位实施差异化防控的基本要求,根据县(市、区、旗)疫情风险等级和社区疫情划分,科学精准制定实施社区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新冠肺炎治愈患者和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回归融入社区相关工作,助力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努力减少疫情防控对社区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方案》根据“低风险地区和未发现病例社区”“中风险地区和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社区”“高风险地区和传播疫情社区”的不同特点,分别从社区防控、社区服务、群众参与、信息化建设应用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防控策略,并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夯实防控基础、保障群众利益三个方面做好防控保障。

  《方案》强调,推进社区防控工作要依法有序进行,探索建立过度防控行为警示通报机制,不得提出超出分区分级社区防控工作要求的防控措施;不得采取对社区管理“一封了之”、对居民出行“一禁了之”、对外来人口“一拒了之”等简单化防控手段;不得以疫情防控为名侵害群众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合法权益。

  《方案》要求,加强社区防控工作人文关怀,对于高风险地区、疫情严重国家返回人员,及时做好对接工作,帮助其在解除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后回归社区,并做好其共同生活的单元住户和社区居民思想工作;对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给予关心慰藉,帮助其在治愈出院或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后融入社区。要扩大社区防控工作群众参与,推动社区防控、服务和信息化建设应用各项工作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构筑群防群控的人民防线。


  相关链接: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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