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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排查 落实责任 中山市切实加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2020-02-25 14:44:13 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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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山市民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防控工作要求,压实责任,迅速行动,全力做好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目前,全市共有22家养老机构,其中公办公营14家、公建民营6家、民办2家。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养老机构在院老人1814人,在岗员工616人。自1月28日起至2月19日,全市养老机构排查各类有关人员3587人,暂无发现相关疫情疑似病例,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运转正常。

  1月22日、26日,中山市民政局分别发出《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及时转发省民政厅有关文件,对养老机构做好接待走访、人员摸排、消毒杀菌、体温测量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镇区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组织全市各养老机构对照检查落实,通过全国养老机构管理系统填报《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落实情况。从1月26日起,对全市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实施临时封闭管理,各镇区民政部门细化防控措施,将防控要求落实到每家养老机构,确保责任到人到位。

  中山市民政局采取组织镇区全面自查与市级层面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检查全市养老机构落实防控措施情况。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方面,市民政局迅速部署,要求全市22家养老机构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切实排查相关隐患和风险。各镇区压实责任,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开展全面督导方面,市民政局成立了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组,下设两个小组、共11名工作联络员,分别对接22个养老机构,负责督导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建设、养老机构防控指引实施、数据上报等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2月5日至16日,市民政局领导带队对22家养老机构全面督导,按照《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关于组织领导、出入管理、老年人心理慰藉、机构内部管控、疫情处置、防疫物品管理等方面指标,对养老机构进行一一详细督查指导,确保《指南》要求逐项落实。通过实地查看、走访问询、检查防疫措施执行情况等方式,检查组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薄弱点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和措施,督促各养老机构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

  全市各养老机构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感染”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指南,确保养老机构安全运转。首先,启动应急管理方案。所有养老机构一律不得安排走访、慰问、探视老人;如确有特殊情况,探访须书面申请报告,并做好探访人员登记和体温检测。所有老人不得擅自离院,除具有入住养老机构刚性需求的老人外,暂不接收新入住老年人。暂停养老机构内集体活动和集中就餐等聚集类活动,组织老年人在居住房间观看电视、听广播。其次,全面开展排查。对机构内服务对象、员工、在机构外居住员工的密切接触人员、以及其他曾进出养老机构的人员进行大排查,并建立“机构在岗员工花名册”,详细记录人员接触情况;每日报送机构内服务对象和员工的异常情况,对来自疫区以及与病例人员有接触的员工,要求延期上班并居家隔离。此外,积极开展老年人心理疏导工作,养老机构大门口张贴封闭式管理告知书,做好与家属的解释沟通工作,积极引导家属理性对待并协助做好老年人情绪安抚工作;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让老人和家属沟通,缓解老年人心理焦虑,利用机构内社工专业优势,开展老年人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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