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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精准扶贫 落实惠民政策 广东省民政厅与广东电网公司助80万户困难群众用上免费电

2020-08-12 14:14:01 来源:本网原创稿 阅读次数: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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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国家推行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享受每月免费15度电的优惠政策(广东已将农村五保供养、城市“三无”人员救济等制度合并并完善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已将全省特困人员家庭纳入优惠政策范围),但由于种种原因,办理比例未达到预期,仍有大量困难群众未申请办理。为进一步落实惠民政策,保障低保户、特困户等困难群众每月享受15千瓦时免费用电基数,今年以来,广东省民政厅与广东电网公司建立困难群众免费电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对全省低保户、特困户逐一入户联系对接,确保免费电政策落到实处,有效助力精准扶贫。截至今年6月30日,全省全覆盖组织调查低保户和特困户820779户,除不具备执行条件的16785户外,其他803994户已全部享受免费电,免费电执行率达到100%,有效提升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广东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

信息共享实时更新,一户一表精准服务

  今年以来,广东省民政厅与广东电网公司进行多次会议讨论,规范统一困难群众数据来源,确定数据交换具体细则,定期共享低保户、特困户最新数据,严格以省级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推送的低保、特困数据作为免费电执行名单。为进一步落实好免费电政策,广东电网公司下发《广东电网公司落实免费电政策操作指引》,建立周通报、日监控的机制,倒排工期管控,狠抓免费电政策落实,同时明确免费电总体办理流程规范,按一户一表精准服务,对初次调查不具备执行条件用户进行再次入户,进一步扩大免费电保障落实范围,使享受免费电的用户数量大幅提升,使困难群众福利得到有效保障。

现场调研完善机制,困难群众一户不落

  今年5月,广东省民政厅联合广东电网公司选取部分地市开展现场调研,针对前期工作发现的问题,调查摸清基层执行落实情况,并确定了详细工作方案。各地供电部门完成核查后,将不具备执行免费电条件的用户处置标准、不具备执行条件的用户,由广东电网公司统一收集反馈至广东省民政厅,并经由各地民政部门核实确认后,剔除出免费电执行清单,使免费电政策聚焦于真正有需要的困难群众。

  6月23日,广东电网公司联合广东省民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低保户和特困人员免费电量政策相关事宜的通知》,促进免费电有效落实。一是建立了“主动办理+动态变更”工作机制,各地供电单位优先通过“户名+身份证号”匹配电网用户信息,对匹配上的直接予以办理;对未匹配上的由供电单位会同民政部门主动通过电话沟通、入户走访等方式逐户联系、核查、确认、办理并执行。二是建立了“信息互通+联合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县级民政部门与供电单位的沟通联系,成立“免费电”攻坚克难联合工作组,通过单位间数据共享、业务协调,促使低保户、特困人员信息互联互通。此外,《通知》明确了14类特殊用户的处置原则,以应对免费电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不同情况,确保免费电政策有效落实。

主动上门逐户分析,持续推进惠民政策

  各地民政部门与供电单位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与困难群众主动沟通,宣传普及社会救助和免费电相关政策,并为其预约就近的办事网点和办理时间,主动为行动不便的受保对象上门登记办理。通过现场走访、进村入户、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合作等多种方式,按名单逐一落实,查缺补漏,对信息核实清楚的困难群众及时办理免费电业务;还对辖区内集中供养、自供电区域和未接管区域以及不在本市居住、无独立用电户等无法执行免费电政策的人员情况逐一登记具体原因,并留存实物支撑性依据备查。

  下一步,广东省民政厅与广东电网公司将进一步落实民政部门与供电单位的协调联系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免费电保障范围,持续推进困难群众免费电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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