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组织开展“法护未来 童心同行”未成年人保护百集普法短剧征集大赛,全方位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优秀典型。活动收到投稿作品达500多部,网络点击量超100万次。经公众线上投票、专家评审、媒体展播相结合方式,初步遴选出100集优秀普法短剧。
省民政厅于6月起在“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及厅门户网站对100集优秀普法短剧大赛作品进行展播,欢迎关注。
下面请看第70集,由肇庆市四会市民政局制作的普法短剧《为困境儿童撑起一片朗朗晴空》。
创作者说:
当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已死亡或无监护能力时,民政部门应沟通、落实有监护能力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或相关组织担任监护人,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保障。对困境未成年人,村(居)委会应协助其申请相关补助,使其生活有保障。同时,应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关爱援助服务。
《为困境儿童撑起一片朗朗晴空》普法知识点: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困境未成年人实施分类保障,保护好每一名儿童。
《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依据:
第十六条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第四十二条明确,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
第九十一条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困境未成年人实施分类保障,采取措施满足其生活、教育、安全、医疗康复、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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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