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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集未成年人保护普法短剧】14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小学:《“未”你而来,护航青少年网络安全》

2022-06-22 10:05:12 来源: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小学 阅读次数: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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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组织开展“法护未来 童心同行”未成年人保护百集普法短剧征集大赛,全方位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优秀典型。活动收到投稿作品达500多部,网络点击量超100万次。经公众线上投票、专家评审、媒体展播相结合方式,初步遴选出100集优秀普法短剧。

  省民政厅将于6月起在“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及厅门户网站对100集优秀普法短剧大赛作品进行展播,欢迎关注。

  由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小学吴思桦、陈小莹、黄媚媚、李力制作的普法短剧《“未”你而来,护航青少年网络安全》。


  创作者说:

  新一代未成年人出生在网络最为发达、便捷、普及的年代,孩子沉迷游戏怎么办?网络会不会“掉馅饼”?这部普法作品以情景剧的方式再现日常网络使用过程中学生容易遇到的问题,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保护专章中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孩子筑起防范网络危害的“保护网”。


  《“未”你而来,护航青少年网络安全》普法知识点:

  《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孩子筑起防范网络危害的“保护网”


  《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依据:

  第七十一条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高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引导和监督。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通过在智能终端产品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选择适合未成年人的服务模式和管理功能等方式,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时间,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第七十四条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

  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第七十五条明确,网络游戏经依法审批后方可运营。

  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作出适龄提示,并采取技术措施,不得让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第七十八条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便捷、合理、有效的投诉和举报渠道,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投诉、举报。

  第七十九条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网络产品、服务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有权向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或者网信、公安等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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