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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民函〔2020〕101号
中山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撤销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的请示》(中民区字〔2019〕29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原辖区居民的婚姻登记事务由中山市婚姻登记中心承办。
二、请你局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公告交接时间和承办婚姻登记中心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确保平稳做好撤并转换工作,确保婚姻登记工作正常规范开展。
此复。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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