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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撤销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的批复

2020-02-20 11:12:24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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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0〕101号

中山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撤销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的请示》(中民区字〔2019〕29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原辖区居民的婚姻登记事务由中山市婚姻登记中心承办。

  二、请你局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公告交接时间和承办婚姻登记中心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确保平稳做好撤并转换工作,确保婚姻登记工作正常规范开展。

  此复。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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