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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民政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

2011-09-01 10:40:32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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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民政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以下简称《纲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意义
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纲要》明确了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我省慈善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纲要》精神,充分认识发展慈善事业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意义,把加快发展慈善事业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创新发展,规范管理,确保全面落实《纲要》提出的五个主要目标和六个重点任务。
二、完善慈善事业法规政策体系
我省已启动《广东省慈善事业条例》的立法工作,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研究出台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地方法规和政策,在扶持慈善事业发展、制定慈善组织行业规范、推动慈善工作者职业化、加强慈善募捐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快完善社会募捐和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做好慈善组织登记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引工作,认真研究解决慈善组织募捐资格不明确、募捐行为不规范、信息披露与公开透明机制不健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慈善事业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加快慈善组织建设
(一)推动慈善组织民间化。推动省、市、县(市、区)、乡(镇)各行政区域的慈善组织建设,规范现有慈善会的运作,形成多层次、多形式慈善组织依法成立、依法运作、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探索建立全省慈善信息网络平台,构建全省慈善工作网络。
(二)加强慈善从业人员队伍建设。要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专业培训机构,做好慈善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工作。通过推动完善专职慈善工作者的福利、薪酬和社会保险政策,增强慈善事业从业的吸引力,不断壮大慈善工作队伍,推动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
(三)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要通过与学校、机关、企业合作,鼓励各界人士参与社区和各领域的慈善活动,促进志愿服务经常化、普遍化。可采取设立志愿者信息库等形式,建立和完善志愿者的注册管理、教育培训、时间积累、绩效评估、奖励表彰、权益保障等相关制度,提高志愿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四、加强慈善组织运作监管
(一)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运作。要抓好慈善组织内部管理和规范化运作,完善章程、内部架构、规章制度,建立监事会制度等内部监督机制和信息披露制度等社会监督机制。规范慈善组织日常运作管理,特别是要对组织决策、筹集善款、善款使用、善款拨付、财务管理、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绩效评估等各个主要环节进行规范。在募捐和接收捐赠时,要依法依规向捐赠者出具接收社会捐赠收据,严格把关,规范社会募捐和捐赠者所享有的税收优惠行为。
(二)培育和树立品牌项目,拓展慈善资源。要引导有公募权的慈善组织树立和推广慈善品牌项目、样板项目,不断拓展慈善资源,创新慈善募捐形式和载体,开拓在线捐赠、月捐平台以及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等捐赠渠道。要通过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品牌效应,发挥自身网络和信息优势,围绕民生热点、难点,开展扶老助孤、救灾救济等项目,加强与其他机构、单位的合作,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培育一批符合慈善事业发展方向、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优质品牌项目,推动全省慈善工作可持续发展。
(三)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机构公信力。要推动各类慈善组织按照“三强化、五公开”(即强化制度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强化财务监管,善款收支公开、定向捐款公开、善款采购公开、善款使用绩效评价公开、慈善账目公开)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和制度建设,完善捐赠款物使用的查询、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每年筹集到的款项及使用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公开,财务应细化到“目”。推动第三方评估机制建设,制定评估规程和评估指标,适时开展评估工作,及时发布评估结果,逐步形成自律和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
五、积极促进慈善文化发展
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引,结合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创建等活动,广泛开展慈善文化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的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专题活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手段,大力宣传慈善知识、慈善政策、慈善典型、慈善文化,使人人可慈善的现代慈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社会新风尚。
六、认真组织实施《纲要》
要认真履行慈善工作管理服务职能,完善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管机制,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参照《纲要》和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切实抓好落实。省将对《纲要》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和评估,请各地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省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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