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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的通知

2023-10-19 10:00:00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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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全省性社会组织: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和《广东省民政厅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省民政厅于202310月至11月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省民政厅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检查内容

  对检查对象2023年的法人治理、涉企收费、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等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工作中,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财务审计工作。

  三、检查方法

  (一)听取汇报。执法检查人员到检查对象注册地址听取社会组织检查汇报(参加人员:执法检查人员,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理事长/董事长、监事长或监事从业人员代表等),并视情况单独听取监事长或监事、从业人员代表对社会组织的意见。

  (二)查阅资料。现场查阅检查对象会议纪要、规章制度、年度工作报告、档案等文件资料。

  (三)现场笔录。现场检查法人注册地址以及相关资料,制作检查笔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在场负责人签字盖章;无法取得签字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四、检查对象需准备材料

  (一)法人登记证,章程原件相关登记资料;

  (二)机构设置及负责人职责分工;

  (三)各项规章制度财务报告

  (四)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以及理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

  (五)其他与检查有关的资料。

  五、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通过广东省民政厅官网、广东省社会组织信息网依法向社会公开,可以提供给相关政府部门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资格认定等工作的参考因素。

  六、其他事项

  (一)检查对象认为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中存在应依法回避情况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省民政厅提出,由省民政厅审核后按程序递补执法检查人员。

  (二)检查对象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所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附件:1.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2.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

  广东省民政厅

  20231019

附件1

  随机抽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广东省江西鄱阳商会

2

广东省智能装备制造协会

3

广东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4

广东省闽南商会

5

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

6

广东省节能工程技术创新促进会

7

广东省连州商会

8

广东省福建厦门商会

9

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资商会

10

广东省能源协会

11

广东省低碳发展研究会

12

广东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13

广东劳动学会

14

广东省数字产业联合会

15

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物业及设施管理联合会

16

广东省国典教育改革发展研究院

17

广东省华艺美术馆

18

广东省幸福积极心理研究院

19

广东省南粤产业发展研究院

20

广东岭南教育研究院

21

东莞市东莞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2

广东省钻石世家慈善基金会

23

广东省海伦堡慈善基金会

24

广东省天使慈善基金会

25

广东省珠水云山自然保护基金会

附件2

  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名单

  

组别

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1

陈炯生

19000010022

刘露

19000010098

2

19000010033

牛喜娟

19000010118

3

张树焕

19000010101

19000010110

4

王丽珺

19000010073

卓宇腾

19000010077

5

刘斐然

19000010090

王庆森

1900001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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