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23〕256号
各有关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的规定要求,现就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3年全省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审计时间
2023年6月—8月。
二、抽查审计实施机构
广州华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三、抽查审计数量
本次共抽查审计省民政厅登记的社会组织30个,其中社会团体20个(包括行业协会商会10个,有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5个,无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个,基金会及慈善组织5个。
四、抽查审计内容
查看社会组织2022年度工作报告书、会计报表、相关账簿等;了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及执行有效性;评价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查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业务活动管理是否规范;核实是否存在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以及违反非营利法人属性的行为。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前年度。
五、抽查审计方法
本次抽查审计主要采取进驻现场,听取介绍、收集资料、查阅制度等方式,以及采用审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盘点实物,函证其他单位或个人,调查取证,重新计算及分析等方法进行审计。
对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审计是落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的重要举措。请各有关社会组织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确保审计检查顺利开展。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拒绝上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抽查审计工作。社会组织不按规定配合抽查审计工作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2023年全省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名单
广东省民政厅
2023年6月28日
附件
2023年全省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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