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23〕51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为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向纵深发展,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省民政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持续倡导移风易俗,营造殡葬改革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加强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宣传殡葬改革政策规定,突出宣传实行火葬、改革土葬,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等有关规定。大力宣传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内容和实施成效,宣传殡仪服务惠民、便民、利民举措。
(二)挖掘清明节日文化内涵。突出宣传清明节慎终追远、家风传承、孝亲感恩等文化内涵。引导树立热爱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的积极态度,注重生命教育和人文关怀,逐步将殡葬色彩由“灰色”向“多彩”转变,引导群众选择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逝者,不断丰富清明节日内涵,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
(三)加强文明低碳祭扫宣传。大力宣传家庭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敬献鲜花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加强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强化殡仪馆、公墓、骨灰安放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踩踏、滑坡、坍塌等安全事故。
(四)加强节地生态安葬宣传。突出宣传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大力推行骨灰海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五)加强先进典型事迹宣传。积极宣传各地推动殡葬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重点挖掘推进殡葬改革、树立文明乡风的农村殡葬改革先进典型。积极宣传我省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讲好基层殡葬人的故事,展示新时代殡葬行业风貌和从业人员风采。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宣传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并抓好落实。要主动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联合多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做出成效和特色,让宣传入心、入脑。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坚持从实效出发,把移风易俗、清明祭扫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对接新闻媒体,主动提供宣传素材,生动反映殡葬改革成效,围绕热点、焦点、疑点问题,及时、准确“答疑解惑”,提升殡葬改革宣传活动的关注度、参与率和影响力。
(三)创新形式,彰显特色。坚持传统手段与现代媒介相结合,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通过署名文章、公益广告、海报、征文、摄影比赛、文艺作品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文明新风、节地生态安葬、惠民政策、先进典型和改革成效。
请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于4月1日前将本市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以简报形式报送省民政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
广东省民政厅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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