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民电〔2022〕24号),通过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现将拟推荐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0日)。
公示期间,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民政厅评选推荐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
广东省民政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
联系电话:
020—85950797
020—85950824(传真)
附件: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广东省民政厅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
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一、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3个)
1.广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
2.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3.鹤山市幸福寿星安老之家
二、全国养老服务先进个人(6人)
1.莫晓宇 东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科长
2.胡秀英(女) 深圳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社会福利安置院(市老人颐养院)生活照护部部长
3.梁淑芬(女) 佛山市禅城区春晖颐养院院长
4.曾彩颜(女) 河源市连平县绣缎镇敬老院院长
5.梁利发 珠海市金湾区恒爱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总干事
6.李 峰 梅州市梅江区鸿福老年公寓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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