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22〕188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近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务会议上分析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研究部署抓紧抓实疫情防控重点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强化养老服务领域从业人员正向激励,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的浓厚氛围,经协商省慈善总会及省老龄产业协会,拟于今年5月下旬至9月下旬在全省范围开展寻找“岭南最美养老人”大型公益宣传活动。通过广泛征集、深入挖掘、层层遴选养老服务领域感人事迹和先进工作者,向全社会大力宣扬敬老孝老的优良传统美德,提高社会各界对养老服务领域的认知度和关注度。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寻找“岭南最美养老人”大型公益宣传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2年5月下旬至9月下旬
三、活动组织
(一)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广东省民政厅
承办单位:广东省老龄产业协会
广东省慈善总会
支持单位:北京泰康溢彩公益基金会
广东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支持媒体:学习强国、人民日报社广东分社、新华社广东分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广东分站、中国日报社广东分社、中国新闻社广东分社、中国社会报、中国报道网、中国发展网、中国宏观经济网、广东电视台、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东电台、南方都市报、新快报、南方工报、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广州电台、深圳特区报、信息时报、老人报、新浪新闻、腾讯新闻、今日头条
(二)组织架构。
本次活动组织由活动组委会总负责,下设办公室、评审委员会及执行委员会。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1.活动组委会
主 任 聂元松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钟世勋 省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应惟伟 泰康溢彩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成 员 张东霞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
钟晓明 省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
洪颖岚 省老龄产业协会会长
2.办公室
主 任 张东霞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
成 员 梅 川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一级调研员
黄达奇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工作人员
3.评审委员会
主 任 张东霞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
副主任 梅 川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一级调研员
洪颖岚 省老龄产业协会会长
成 员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专家库专家(待定)
4.执行委员会
主 任 洪颖岚 省老龄产业协会会长
副主任 孙家俊 省老龄产业协会执行会长
副主任 吴多娇 广东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
执行委员会下设策划执行组、新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由广东省老龄产业协会、广东省慈善总会、广东广播电视台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四、征集条件
通过开展此次大型公益宣传活动,在全省范围内的养老机构(含已备案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深入挖掘优秀人物。“岭南最美养老人”将设置“最美养老院院长”“最美养老护理员”“最美养老抗疫先锋”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候选名额30个,共90名参与网络投票;经过投票和评审最终每个类别获奖者15名,共45名。
(一)“最美养老院院长”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执行国家、省有关养老服务政策和标准,内部管理规范有序,社会形象好。
2.所在养老机构是经政府部门登记备案(许可)的养老服务机构,营业时间满两年以上,入住率达50%以上;符合消防、卫生、环保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收费实行明码实价,有收费价格明细表,无乱收费现象;机构两年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行为,无投诉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工作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勇于担当,胜任本职工作;勇于创新、公道正派、严于律己,表率作用好。
4.热爱养老服务事业,对老年人富有爱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具有出色的工作实绩。
5.长期(5年以上)从事养老机构管理工作、事迹感人者可优先推荐。
(二)“最美养老护理员”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2.具有初级以上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在养老护理员(或助老员)一线工作满两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一线岗位工作的。
3.工作认真,服务到位,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养老服务专业技能,了解各项安全应急常识。
4.服务对象(入住老人)普遍认可,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两年内无个人投诉记录、无服务差错发生。
5.热爱一线养老护理(助老)工作,对老年人富有爱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具有出色的工作实绩或感人事迹。
6.长期(5年以上)从事养老护理(助老)工作、事迹感人者可优先推荐。
(三)“最美养老抗疫先锋”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勇于担当、甘于奉献。
2.具有良好品德,乐于助人,热心公益,积极参与防控工作,防控期间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3.疫情期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封闭式管理,认真做好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定期为养老机构老人和工作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坚持做到“应检尽检”。
4.积极主动在养老服务机构的各类一线岗位工作中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取得显著抗疫成效。
5.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讲,主动做好心理疏导工作,缓解身边工作人员和老人因封控出现的恐慌、焦虑、压抑等情绪,保障大家身心健康。
五、活动流程
(一)启动海选(5月下旬)。举办启动仪式,通过各媒体及自媒体发布报道,正式启动寻找“岭南最美养老人”大型公益宣传活动。联动各地市民政局,层层下达各县区和乡镇,挖掘感人故事和先进事迹。同步通过各大媒体进行宣传,征集、寻找最美养老人人选。
(二)报名初审(5月下旬至6月)。凡有意愿参加寻找“岭南最美养老人”大型公益宣传活动的,首先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个别考察、公示无异议后,逐级向民政部门进行申报。经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审查通过后,书面向活动组委会推荐。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自荐。接受推荐的起止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各地市为每个类别推荐1-3名候选人,全省共推荐90名候选人。结合各地市养老机构数量、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数量、老龄化程度及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确定候选人名额,具体名额见分配表(附件1)。遴选推荐对象需报送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并填报《2022年“岭南最美养老人”推荐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mzt_meichuan@gd.gov.cn。
(三)投票遴选(7月至8月)。将90名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分别整理成文,通过投票平台进行投票,并链接各大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宣传,投票活动为期15天。投票结束后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从90名候选人中初步遴选出“最美养老院院长”“最美养老护理员”“最美养老抗疫先锋”各15名,共45名获奖者,另45名为提名奖(入围候选未获奖者)。
(四)结果公示(9月上旬)。活动组委会将遴选推荐的获奖者名单和提名奖名单提交省民政厅厅务会审议,形成最终名单,通过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若无异议,将进行广泛宣扬。
(五)颁奖宣传(9月中下旬)。评选活动结束后,择期召开大型公益宣传晚会并颁奖。同时,拟邀请省领导亲临现场、观摩见证。晚会全程录播,并发布至全媒体进行宣传。部分特别感人的故事将制作成短片,进行重点宣传,扩大影响。
(六)总结提升。以寻找“岭南最美养老人”大型公益宣传活动为契机,发起慈善捐赠,扶助生活困难的养老从业人员,并对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慈善基金进行宣传和募资,呼吁全社会对需要帮助的养老人和特殊困难老年人给予关爱和帮助。支持“岭南最美养老人”获奖者开展巡回宣讲,邀请专业老师进一步开展行业内培训,从而更加有效地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本次活动目的是通过宣扬一批优秀工作者,强化养老服务人才激励,促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高质量建设。各地市要高度重视,从养老服务发展大局出发,实事求是,根据要求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宣传活动出成果、出亮点,能够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二)加强宣传报道。各地市要深入挖掘当地养老服务领域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通过网络、新闻、报刊等媒体及其他自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提高养老服务优秀工作者的知晓度,推动形成行业示范效应。
(三)强化结果运用。各地市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通过广大养老服务工作者反映出的先进人物事迹,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基层养老服务工作的现状和存在困难,加快补齐短板,堵塞行业漏洞,同时要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精神关怀和物质鼓励,切实保障工作人员的基本权益。
广东省民政厅
2022年5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梅川 020-859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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