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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22-03-15 14:46:02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1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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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办函〔2022〕19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展示社会工作发展成果,提升社会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认同度,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民办函〔2022〕5号)要求,省民政厅决定于3月中下旬组织开展第十届“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五社联动聚合力  社工服务暖基层

  二、活动目标

  团结带领广大社会工作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做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

  成果、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进一步展示社会工作发展成果,营造社会工作良好发展环境,激励广大社会工作者满怀信心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活动时间

  2022年3月17日至31日。

  四、活动内容

  各地宣传活动应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展开:

  (一)社会工作基本知识、政策法规、发展成果;

  (二)社会工作领域先进典型、有代表性的服务项目;

  (三)优秀社会工作者感人事迹;

  (四)社会工作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做法;

  (五)“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成果;

  (六)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的意义和作用;

  (七)“五社联动”助力乡村振兴、社区治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五、活动形式

  各地按照“突出主题、广泛参与、注重实效、节俭安全”的原则,因地制宜,创新开展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

  (一)积极联动各类媒体资源。发动各地新闻媒体,以社会工作助力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以及“五社联动”等为重点,综合使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微电影等形式,全面、深入总结社会工作发展经验,宣传推广好的做法,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同度。

  (二)广泛发动社会工作行业力量。指导、支持各级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动员会员单位、个人及相关组织,开展社会工作理论研讨、实践总结、案例推介等活动,联动广大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高校社会工作院系、在校师生等,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打造社会工作宣传品牌。

  (三)做好社会工作服务场所宣传。通过在“双百工程”社工站(点)、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工作站(点、室)、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有关学校、医院等场所,标明、张贴、悬挂社会工作服务场所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清单、服务人员、服务流程和联系方式等形式,进一步明确社会工作服务范围,畅通社会工作服务渠道,规范社会工作服务行为,完善社会工作服务网络。

  (四)强化社会工作职业激励。挖掘社会工作服务典型案例和优秀人物,加大优秀人才表彰力度,选树一批政治过硬、躬耕基层、能力突出的优秀社会工作者,激励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锤炼本领、加快成长。开展各类、各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选拔培养活动,优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方式。积极引导慈善组织设立基金,加大对社会工作者的激励和扶持。协调有关部门提升社会工作者职业待遇水平,强化保障力度,增强社会工作职业吸引力,进一步提振社会工作行业发展信心。

  (五)开展社会工作教育活动。针对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等开展普及教育和继续教育。引导、支持高校社会工作专业院所丰富课外实习、实训或实践活动,深入学习掌握社会工作最新发展成果,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

  (六)开展“全屏社会工作宣传活动”。利用电视、电脑、手机屏幕,地铁和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开展社会工作宣传,播放宣传标语,普及社会工作知识,推介社会工作项目。利用各类网络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视频类应用等新媒体播放宣传短视频、公益广告等。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是我省社会工作宣传的重要品牌。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制定活动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落实、经费保障。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双百工程”社工站(点)建设,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者参与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途径,切实提升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多方参与,突出特色。各地要积极搭建活动平台,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发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参与,形成政府搭台、社会多方参与的互动局面。要紧扣社会工作特点,回应社会工作发展需求,在方案设计上,要结合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和从业人员等不同群体特点和需求,分群体、分类别进行宣传策划。在活动内容上,要围绕社会工作政策法规、基本知识、服务项目和作用成效等进行多样化宣传,切实将社会工作宣传普及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品质、满足人民群众服务需求有机结合。在活动形式上,要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范围,采取“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社会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厉行节约,严防风险。各地要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有关要求,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部署,提前做好风险预估和风险防控。对各种线下活动,要严格落实举办方主体责任,压缩规模、控制人数、缩短时间,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要在宣传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并于4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省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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