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厅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民政法治建设推进情况
2021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民政部的有力指导下,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强化“专、精、细、实”标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迎难而上、履职尽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引领,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法治工作要点,统筹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制定《2021年中共广东省民政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厅务会学法专题学习、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出台《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新时代广东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持续加强民政法治建设。
(二)认真落实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落实广东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一是加强民生保障重点领域立法。形成《广东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经厅务会议审议后于2021年5月报请省政府转省司法厅审查。二是持续开展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全面清理工作。开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2021年以来,我省各级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减免、降低、规范收费减轻企业负担2.77亿元,惠及企业6.5万多家;对省本级170家社会组织进行抽查审计;持续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进一步降低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范,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三是抓好2021年全省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全省26244个村(社区)应换届的26361个村(居)委会已全部完成换届选举,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和村(居)民代表等也同步完成换届选举。全省共选举(推选)产生村(居)委会成员13.03万名;指导新一届村(居)委会建立健全各下属委员会,特别是公共卫生委员会;100%村(居)委会制定或修订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开展全省“约来粤好”主题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活动,评选出100篇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会同省委组织部举办全省村(社区)“两委”干部示范培训班12期,共培训村(社区)干部1200多名。四是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机制。印发《广东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举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及主题宣传启动仪式,启动修订《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成立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指导21个地市、122个县(区)全覆盖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各级民政部门承担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具体工作。
(三)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职能。一是做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等情况,对本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目前省民政厅共有行政许可事项7项,行政检查事项6项,行政处罚事项14项,行政强制事项4项,其他类事项3项。二是提升业务信息化服务能力。落实“指尖民政 便民惠民”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优化云祭扫、婚姻登记等业务,助力网络祭扫、线上追思和婚姻事项。截至2021年底,“粤省事”民政服务专区共计进驻103项服务事项,全部实现“零跑动”。三是开展婚姻登记、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截至2021年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18292对,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49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业跨省通办5人。四是全面推动落实减证便民工作。按照《广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将“慈善信托备案”事项中的2项证明材料,改用告知承诺的方式替代,并制作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向社会主动公布。五是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下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省市两级建立社区“万能章”问题反馈渠道,指导各地全面摸排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依法依规制定一批社区出具证明事项“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各地级以上市均完成居民群众需要社区开具证明情况摸排工作并形成证明事项保留建议清单,平均削减证明事项近6成,中山、河源、汕尾、云浮保留证明事项均在10个以下,深圳、珠海、汕头、汕尾、中山拟定社区证明事项“负面清单”。
(四)全面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出台《广东省民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7份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省民政厅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细则》等一批制度,加强执法管理。二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权的法律依据,行使职权具体部门、执法人员以及结果均在网上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新《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的要求,对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平台进行改造,对执法程序及执法文书进行规范;按要求对34宗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出具审核意见。三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共申、换领行政执法证84件,现全厅持证执法人员共113人。四是全面推进综合监管。联合22个业务主管单位组成10个检查组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对100家全省性社会组织进行现场检查;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对违法违规的社会组织依法实施信用惩戒,省本级共368家社会组织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100家社会组织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170家全省性社会组织开展对财务管理、会费档次、涉企收费项目、评比表彰等重点项目的抽查审计。五是发挥民政法制机构行政执法综合监督职能,对28宗案卷进行审查;2021年,实施行政处罚16宗,行政许可932宗,行政检查103宗,没有行政执法行为因违法违规而被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裁判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
(五)全面提升民政部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认真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出台《广东省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公布本厅《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计划事项目录》,2021年推动《广东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6项重大行政决策落地实施;丰富决策手段,充分发挥民政智库作用,拓宽公众有序参与民政决策、立法、调研等途径,完善公众参与意见反馈制度;落实《广东省民政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试行)》《广东省民政厅法律顾问考核办法(试行)》,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合同管理、政策文件制定中的咨询服务作用,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出台《广东省民政厅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对合同签订工作的指导审核把关,落实合同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
(六)持续提升化解行政纠纷的能力水平。贯彻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纠纷解决、矛盾化解制度,落实《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意见(试行)》,推动信访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认真办理复议诉讼案件,加强复议应诉能力建设,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案件分析研判,强化案例分析指导。落实《广东省民政厅机关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落实厅领导出庭应诉和出庭应诉备案,及时研究分析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重大案件。截至2021年底,我厅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5宗,没有行政诉讼案件。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参与2021年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获评优秀等次,厅的两个普法项目荣获2020-2021年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印制《广东省民政厅系统2021-2025年“八五”普法教材》,组织全省各级民政系统开展《民法典》等法律宣传,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举办“宪法宣传日”暨社会组织普法宣传周活动,制作了丰富的网络宣传品,利用网络媒体、公众号等开展线上法治宣传活动。举办厅综合执法培训班,开展综合执法人员行政检查现场教学,安排20名综合执法队员参与省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举办全省民政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举办厅际行政执法交流座谈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执法人员与本厅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交流,剖析执法案例,分享执法经验。
(八)切实加强党对民政法治工作的领导。厅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党对民政法治工作的领导,印发《关于加强厅直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措施》《2021年全省民政法治工作要点》,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民政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民政各项工作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厅党组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厅出台《广东省民政厅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建立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听取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报告和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全方位、多层次、强力度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组织全厅公务员学习法律法规,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全面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强化对全省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评价检查,将其纳入年度民政重点工作综合检查项目,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促进整改。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根据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出台修订的情况,我厅正在抓紧《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广东省民政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规定》《广东省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的修订工作,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快。
二是部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需继续推进。全省民政法治工作人才队伍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要求不适应,部分地级以上市的民政部门缺少具备相应资格的法制审核人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全省法治民政理论研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制约民政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还不够深入;部分地区法治研究力量薄弱,领导干部带头研究不够,开展调研活动不足。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2年,我厅将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工作要求,抓好《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新时代广东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全力推动我省民政事业更上新台阶,助推广东不断走在全国前列。
(一)加强立法工作和民政法治工作制度建设。继续跟进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继续推动《广东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定》出台,修订一批规范性文件和内部规章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民政执法和普法工作。组织全省民政法治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继续组织开展省级民政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落实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指导做好整改。深入开展民政“八五”普法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政法治宣传活动,做好学法教育考试有关工作。
(三)推动厅理论研究再上新台阶。加大系统内法治民政理论研究力度,进一步加强我省民政智库建设,发动社会广泛参与民政法治理论研究,促进广东法治民政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广东省民政厅
2022年1月26日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