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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2022-01-05 08:55:38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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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春桃慈善基金会:

  经查证,你单位2018至2020年度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广东省民政厅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你单位有权提出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你单位应当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提起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广东省民政厅

  2022年1月5日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0号金安大厦西侧三楼

  联系部门: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020-8339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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