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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开通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宁西婚姻登记处婚姻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权限的函

2022-02-09 14:24:28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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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2〕15号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申请设立增城区民政局宁西婚姻登记处的请示》(穗民报〔2021〕10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同意开通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宁西婚姻登记处婚姻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权限,负责辖区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和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工作,开展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二、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印章和钢印、场所设置、专职婚姻登记员配备等,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相关要求执行。

  三、请提前将婚姻登记机关的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对外公布,以方便群众办理婚姻登记。

  此复。

  广东省民政厅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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