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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4 16:21:44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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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现公布广东省民政厅(以下简称省民政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http://smzt.gd.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民政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邮编:510030,电话:020-8595063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民政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广东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准确执行《条例》,进一步推进民政工作公开透明,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是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结合省民政厅“三定”方案、权责清单以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认真梳理主动公开事项,对原有基本目录进行更新、优化,形成《广东省民政厅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按照《目录》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进行更新、优化,向社会予以公布。

  二是加强信息主动发布与解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发布我厅出台的各项与民生相关的政策文件,全面推进规划统计、预算结算、重点工作、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和重要会议情况等信息公开。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切实做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综合利用厅门户网站、微信、微博,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丰富信息发布形式。

  三是依法及时开展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和答复规范,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按照“能公开尽量公开”的原则,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含2020年度结转1件),全部按时答复,办结率100%,均未向申请收取费用。

  四是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在厅信息网开设网上咨询、建言献策、意见征集、厅长信箱等栏目,开展在线答复和网上调查,倾听群众诉求、搜集社情民意。对网民来信和建议意见,进行统一登记、转办,在规定时间答复办理,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0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8

0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0

0

0

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还有待提升;政策发布前预期引导、发布时同步解读、发布后跟踪反馈等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政策发布解读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合理优化公开专栏设置,提升体验度和便民度。二是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素质。三是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三同步”机制,充分发挥新媒体政务公开新型平台作用,提高政策性文件解读的时效性和清晰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根据“粤办发〔2018〕90号”精神,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是省民政厅的部门管理机构。此报告已包含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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