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办函〔2022〕2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2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民办函〔2021〕88号)有关要求,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2022年我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把政策理论研究作为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组织落实。要安排专人负责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厅机关各处室、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应完成1篇以上,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应按市本级不少于2篇、每个县级区划单位不少于1篇的要求安排目标任务,并注意收集本地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培训学习期间撰写的结业论文、业务研究心得等成果。
二、各地各单位要采用多种形式,将民政部征集理论研究论文的信息向社会公布,积极动员智库专家、高校、社科机构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争取产生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
三、有意申请民政部部级课题立项的个人和单位,请于2022年1月20日前按民政部要求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到mzkt2019@163.com。参加自主研究的个人或单位,请按写作要求撰写论文,填写参评论文基本情况表,并于2022年7月31日前将表格及论文电子版发送至省厅政策法规处政务邮箱,统一上传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管理系统。
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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