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22〕2号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社会组织评估相关人员:
因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评估复核委员会部分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委员会和评估复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评估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组建评估专家组、制定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组织实施评估工作、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并公示结果。评估复核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和对举报的裁定工作。
二、评估委员会委员和评估复核委员会委员聘期
本届聘任期5年,届内有人事变动或其他必要原因,可随时调整。
三、评估委员会成员
1.主任委员
庄 侃 广东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副主任委员
周惠明 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副厅职)
罗小明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彭文武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祖平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奎军 广东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陈炯生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监管处处长
黎建波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一级调研员
彭未名 广东省外语外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
广东社会组织管理学院院长
3.委员
蒋 南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处处长
吴金卫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党建处处长
钟晓明 广东省慈善总会秘书长
程玉乾 广东省评比表彰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王瑞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副处长
姜 波 广东省社科联社团联络部主任
邓 梅 广东省科协学会学术部四级调研员
贺培君 广东省工商联会员工作部副部长
胡辉华 暨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陈伊利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汝杰 广东省珠宝玉石文化创意协会会长
李锦泰 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副秘书长
四、评估复核委员会成员
1.主任委员
庄 侃 广东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副主任委员
徐祖平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3.委员
王奎军 广东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陈炯生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监管处处长
蒋 南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处处长
吴金卫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党建处处长
胡辉华 暨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陈伊利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省民政厅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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