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协会:
经查证,你单位2017年度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2018至2020年度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广东省民政厅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你单位有权提出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你单位应当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提起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广东省民政厅
2022年1月5日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0号金安大厦西侧三楼
联系部门: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020-8339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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