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21〕320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局(委)、市场监管局:
现将《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民发〔2021〕5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高度重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作为今年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把握整治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一要抓住重点,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只收取不提供服务、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等15项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进行清理整治。二要结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27号)要求,各地民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性服务性收费“回头看”、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专项检查行动等系列工作,扎实推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三要对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任务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表,加强检查督导,逐项进行全面整改。11月底前,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地市进行专项检查。
三、认真总结梳理,及时信息报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专项清理整治各项工作认真全面梳理总结,在10月底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提供1-2个已查处的可公开曝光的案例,以及《广东省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分别报送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附件:广东省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xlsx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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