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粤民函〔2020〕722号
广东粤海丽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粤海悦里大厦”的申报材料收悉。经审核,材料符合《地名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同意将广州市越秀区人民街道内,泰康路南侧、北京路西侧、太平沙北侧地段,基底面积9554.6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14792.9平方米,地上26层(部分5层、23层)、地下3层的商业、住宅、办公楼命名为粤海悦里大厦(Yuèhǎi Yuèlǐ Dàshà)。
此复。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7月3日
扫描关注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