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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2019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评价公告

2020-06-28 22:29:00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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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9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省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省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东省民政厅2019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12345转9(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来信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9号楼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邮    编:510031

  电子邮箱:gdbs@gd.gov.cn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6月24日

  附件

  广东省民政厅2019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自评报告

  2019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各项工作要求,依法办理行政审批,通过省政务服务网、“粤省事”平台提供各种便民服务,切实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现将我厅2019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审批效能情况

  (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

  1.政府职能转变和职权调整落实情况。我厅落实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的要求,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划转,向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划转72项,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划转46项,向省应急管理厅划转6项,向省卫生健康委划转1项,向省医保局划转2项,划出事项均与划入部门做好衔接,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废止修改情况,取消政务服务事项2项。同时,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厅开展省级权力事项压减工作,通过压减,省级权力事项由78项减至35项(其中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权力事项由44项减至25项)。

  2.中介服务改革落实情况。我厅10项中介服务事项已制定清单并按规定对外公布,2019年度没有新增或减少中介服务事项,已公布事项均向办事群众公布办事指南。我厅配合发改部门推动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2019年开展地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摸查,召开全面推开广东省地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指导督促各地市及时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领导机构,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全面推开广东省地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体改函〔2019〕3911号)布置开展脱钩工作。

  3.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情况。根据《广东省2019年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对标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标准,规范全省民政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并梳理编制目录清单,编制并公开我厅116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法律法规调整、机构改革、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压减和证明事项清理的实际情况,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响应地市民政部门对实施目录使用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处理答复问题126条。

  (二)事项实施情况。

  4.网上可办理情况。我厅推进政务服务网省民政厅窗口建设,先后接入7个信息系统共计43项事项,并实现1个国垂信息系统和政务服务网的对接。推动自建系统接入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申办受理可办理率85%,有信息系统支撑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申办受理可办理率逾90%。在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开辟“粤省事”民政服务专区,全力推动社会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婚姻、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等领域民政服务事项进驻“粤省事”,专区提供民政服务事项共103项,其中102项服务实现“零跑动”。

  5.事项按时办结情况。2019年,社会组织登记类行政许可事项申请量821件,均为网上申请,办结量821件,办结率100%,没有超期办结情况;地名审批类行政许可事项申请量2件,办结量2件,办结率100%,没有超期办结情况。

  6.跑动次数情况。33项行政许可类办理事项,100%实现0次现场跑动。

  7.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情况。33项行政许可类办理事项,100%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8.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机制情况。我厅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2019年广东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跨部门监管机制,完善监督细则,推动协同监管,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继续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推动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发挥社会共治作用。

  9.开展监管情况。2019年,我厅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开展抽查4次,检查监督对象88家,涵盖区划地名管理、慈善信托及社会组织管理等民政业务领域,抽查计划、抽取结果、检查情况均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对社会进行公布。

  10.创新监管方式情况。我厅对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将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作为新形势下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推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配合我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建设,实现行政检查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数据的年度计划及其抽查的监管对象、双随机一公开数据的专项计划及其抽查的监管对象数据共享。

  (四)创新和优化服务情况。

  11.开展减证便民情况。对取消的6项证明事项,及时更新办事指南,遵守“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原则,对涉及的政策文件及时进行修改调整,配合司法厅告知承诺制试点,共享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发放待遇信息,不需申请人开具临时救助证明。

  12.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推进电子证照建设情况。一是积极配合完善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社会信用基础库、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共发布106个信息类、挂接89个信息类,共享逾7000万条数据。二是完成结婚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15个证照的签发工作,已签发近2625万张证照,被其他部门调用逾262万次。三是推进电子证照和共享数据在群众办事、信息核验等方面的应用,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应用户籍信息、暂住/常住人口信息、贫困户信息、个体经营者信息、死亡人口信息、教育信息、不动产信息及残疾人证等信息。

  13.提高服务质量情况。出台《广东省婚姻登记证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收养登记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管理系统管理办法》《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窗口服务和管理的通知》《广东省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从业守则》共8项部门工作制度,明确事项实施的要求、流程,加强内部监管。

  14.优化办理流程情况。“公开出版的全省性地名图、地名图册、地名图集审核事项”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

  15.精简规范办事材料情况。在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业务等方面通过使用电子证照,减少申请人提交的材料8项,方便群众办事。

  16.缩短办事时限情况。我厅“社会团体登记、变更、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变更、注销”,“基金会登记、变更、注销”,“慈善组织的认定”,“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承诺8个工作日办理;“以国名、省名等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建筑物、住宅区的命名、更名核准”承诺10个工作日办理,“公开出版的全省性地名图、地名图册、地名图集审核”承诺1个工作日办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承诺时限均低于法定办理时限,部门事项平均办事时限低于承诺办事时限的比例在15%及以上的事项数有4项。

  (五)投诉举报和服务对象满意情况。

  17.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我厅按要求在厅信访办和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政务服务窗口布设“好差评”静态二维码,按规定时限做好差评的核实整改工作。2019年度我厅“好差评”平均得分8.25分。

  18.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办理情况。我厅按时处理政务服务网、“粤省事”、实体大厅等渠道收到的咨询、投诉、求助、建议事项工单,2019年共计处理736单,等级为“满意”。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电子证照应用水平有待提高。当前省一级缺乏统筹“粤省事”电子证照反馈核查工作的部门,数源部门、制证平台、证照关联三方的接口尚不够规范严谨,尚未考虑特殊和异常情况,加之接口间反馈信息有限,无法对数据进行全过程追踪,导致数据稽核难度大,对于电子证照应用广泛的部门来说难以及时处理群众反馈信息。

  (二)业务系统数据整合亟待有效整合。当前,部分业务量大、影响广泛的民生事项群众入口多,且各入口平台的管理部门、上线时间、上线流程各不相同,对外信息难以实现同步发布,处理群众反馈意见的路径过长,随着事项的推广使用,管理难度越来越大。

  (三)民政业务服务未能做到网上全覆盖。民政系统业务种类多,部分业务缺少网上审批业务系统支撑,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养老机构备案等事项现仍无法在全省范围内通过网上申请办理,网上服务覆盖程度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有关意见

  我厅将继续围绕社会群众需求,创新服务手段、夯实服务内容、拓展服务范围、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一)扩大应用范围。继续按照“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统一部署,坚持上下联动、全面协同,进一步推广和深化“粤省事”民政服务专区在全省各地的应用。同时,继续组织梳理服务事项,推动更多民生服务接入民政服务专区,逐步实现服务水平从“有”到“好”,从“好”到“优”的转变,不断扩大服务覆盖范围,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切实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二)拓展服务内容。利用我省民政业务种类多、与其他部门业务关联性强的特点,充分应用人脸识别,加大电子签章应用力度,加强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共用,进一步丰富服务内容,把民政工作中存在的“点多、线长、面广”的“难点”转化为新时期信息手段支撑下的“亮点”,上线更多具有民政特色的政务服务。 

  (三)提升用户体验。继续围绕“四少一快”,依托“数字政府”公共支撑能力,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不断优化简化办事流程。同时,结合“粤省事”民政服务专区服务事项使用效果,通过“粤省事”、厅微信公众号、厅信息网、12349民政服务热线等多渠道收集反馈的典型问题及优化建议,对民政服务专区进行持续优化完善,不断提升群众的体验感,让民政服务更加精准、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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