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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2020-06-18 17:09:38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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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0〕613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属救助管理机构:

  为推动“阳光救助”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和满意度,定于6月19日开展2020年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题,讲求实效。我省2020年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以“防疫一线守初心 真诚服务担使命”为主题。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开放日”活动的重要意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谋划开展。鉴于救助管理机构仍按高于社会面的防控标准落实防控措施,今年“开放日”活动不邀请公众代表参观救助管理机构,减少机构内人员聚集和流动,确保受助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救助管理机构可采取“云开放”“网络开放”“视频开放”“走出去宣传”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救助法规政策、求助途径、救助程序、服务内容等,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理解救助管理工作、关爱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氛围,确保“开放日”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展示亮点。各地要充分借助传统媒体及新媒体渠道,采取新闻报道、公益广告、播放宣传片、纪录片等形式,广泛宣传“自愿、无偿、临时”的救助原则和工作定位,提高救助政策和工作内容公众知晓度。要大力宣传我省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重点报道寻亲送返工作典型经验、有益做法和感人故事,全面展示救助管理机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好做法以及工作人员不畏艰难、坚守岗位、一线“战疫”的感人事迹,充分体现我省救助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锐意进取、主动作为的精神风貌,积极传递救助管理工作正能量。

  三、严密组织,确保安全。各地要精心组织,提前策划,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领域,组织有针对性的宣传引导。对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和自媒体刊登的新闻稿件,必须严格审核,严防差错。组织“网络开放”“视频开放”的救助管理机构,要预先确定拍摄脚本,设定取景路线和出镜人员,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现场指挥,防止因组织不力、考虑不周导致场面混乱、网络炒作产生负面影响。外出开展宣传工作和现场咨询的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要妥善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消毒,确保自身安全。各地要注意保存活动开展情况相关图片资料,收集工作动态,加强信息交流报送。

  请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于6月24日前将《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情况表》(附件)报送省厅社会救助处。

  附件: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情况表.xlsx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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