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办函〔2020〕51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根据《202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扶办〔2020〕4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社区扶贫募捐活动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区扶贫募捐活动的重要意义
“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是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实施、扶贫济困、共促发展、共享成果的要求,以促进我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的全省性扶贫济困活动。2010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社会各界热情支持、踊跃参加,取得了显著成效,极大地支持了我省脱贫攻坚工作。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也是“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开展10周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会部署要求,深刻领会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目的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开展社区扶贫捐赠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帮助相对贫困人口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确保我省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的目标顺利实现。
二、活动主题、时间和范围
(一)活动主题。决战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
(二)活动时间。6月12日至6月26日,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募捐活动。
(三)活动范围。活动在21个地市的社区开展,珠三角地区城市力争做到社区扶贫募捐全覆盖,其他地市至少要在中心城区及有条件的城镇社区开展这一活动。为确保募捐活动取得成功,募捐地点要选择在人口相对密集的大型社区和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地点开展。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民政部门要将社区扶贫募捐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动员,统筹协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扶贫募捐活动。
(二)加强宣传。要加强对社区扶贫募捐活动的宣传,提高广大社区居民对扶贫募捐的认识,动员更多爱心人士踊跃参加扶贫济困日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共同推进社区扶贫募捐活动。
(三)精心组织。加强与街道、社区的沟通与合作,精心组织好社区募捐活动,严格管理居民捐款,募集到的资金统一汇缴到县(市、区)慈善会。
(四)加强保障。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应急预警方案,防止募捐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和意外事故。同时,要为社区扶贫募捐活动创造必要条件,县(市、区)要在志愿服务人员配备、工作经费落实等方面给予保障。要及时总结社区扶贫募捐活动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10日前上报省厅。
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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