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发〔2020〕77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委)、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
现将《民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应急管理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4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2020年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粤民发〔2020〕55号)一并贯彻落实。
附件: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46号).pdf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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