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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广东生物资源大厦命名的批复

2020-05-29 15:25:50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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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0〕530号

广东省生物资源应用研究所:

  你单位关于“广东生物资源大厦”的申报材料收悉。经审核,材料符合《地名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同意将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内,园南路以南、新港西路以北广东省生物资源应用研究所西部,基底面积1936.5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3320.8平方米,地上16层(部分13、14层)、地下2层的已建办公楼命名为广东生物资源大厦(Guǎnɡdōnɡ Shēnɡwùzīyuán Dàshà)。

  此复。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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