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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0-09-04 14:26:43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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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20〕934号

各有关全省性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的要求,我厅将开展2020年全省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按照有关要求,由厅政策法规部门组织,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派员参加,厅直机关纪委监督,进行线下抽取监管对象,随机匹配到全省性社会服务机构现场检查的检查小组。抽查内容、被抽查社会组织名单、抽查结果等信息将在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检查时间

  2020年8月至9月底,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组与各相关全省性社会组织商定。

  三、抽查内容

  (一)党组织建设情况;

  (二)遵守政策法规情况;

  (三)法人治理情况;

  (四)参与脱贫攻坚情况;

  (五)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六)评比表彰情况;

  (七)涉企收费情况;

  (八)分支(代表)机构的监管情况(社会团体、基金会);

  (九)信息公开情况;

  (十)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四、检查流程

  (一)书面自查。被抽查社会组织收到检查通知和社会组织现场检查表后,应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并填写自查结果。

  (二)召开座谈会。检查组赴全省性社会组织法定登记住所召开现场座谈会,集中听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工作汇报。监事需列席,未设立监事或者监事无法到场的,需出具情况说明。

  (三)填写表格。在现场检查中,检查组按照抽查内容对全省性社会组织提供的资料进行检查,并填写社会组织现场检查表,双方签字确认。

  (四)现场查看。现场查看法人登记证、收费许可证、公开承诺、岗位制度等是否悬挂(或摆放)在住所醒目位置;在社会组织住所或社会组织网站检查信息公开情况。

  五、其他事项

  检查对象认为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中存在应依法回避情况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东省民政厅提出,由广东省民政厅审核后按程序递补执法检查人员。

  请各社会组织按社会组织现场检查表内容准备相关材料,配合开展抽查工作。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一组:卓宇腾  020-83346976

  第二组:王庆森  020-83394362

  第三组:王丽珺  020-83300922

  第四组:刘斐然  020-83192580

  附件:1.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2.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8月20日

  附件1

  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组别

1

广东省江西新建商会

第一组

2

广东省激光行业协会

3

广东省广西武宣商会

4

广东省皮具行业协会

5

广东省湖北咸安商会

6

广东省涂料行业协会

第二组

7

广东省茂南商会

8

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

9

广东省福建三明商会

10

广东省眼镜商会

11

广东省百蹊教育基金会

第三组

12

龙川县教育发展基金会

13

广东省东方历史研究基金会

14

广东省卓越慈善基金会

15

广东省中大新华教育发展基金会

16

广东省先进家居产业研究院

第四组

17

广东省现代物流研究院

18

广东省地大珠宝研究院

19

广东省民企之窗信息服务中心

20

广东省粤和商务交流服务推广中心


附件2

  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

组别

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1

陈炯生

O046140

卓宇腾

O102826

2

黄  静

O064141

王庆森

O196024

3

张树焕

O254402

王丽珺

O257302

4

张燕斌

O063968

刘斐然

O063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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