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19〕1979号
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要求,省民政厅负责省级慈善信托监督管理职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的确定
根据有关要求,由省民政厅政策法规部门组织、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的业务处室代表参加、厅直属机关纪委派员监督,通过随机抽取软件抽取你单位为检查对象,抽取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副处长余莉、二级主任科员李卫湘为执法检查人员。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信托财产管理使用及收益情况、向委托人报告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履行信息公开等情况。
三、检查步骤
(一)书面自查。检查组开展检查时,应把检查的内容和要求通知被检查慈善信托受托人,在现场检查前收集慈善信托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表。
(二)听取汇报。检查组到慈善信托受托人注册地址听取情况汇报(参加人员:检查组,慈善信托受托人、负责人、监督人)。
(三)查阅档案。现场查阅慈善信托档案,检查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四)现场察看。根据慈善信托受托人提交的自查表内容,现场察看信托财产管理使用及收益情况、向委托人报告信托事务处理情况;检查信息公开情况。
四、检查对象需准备的材料
(一)信托文件;
(二)年度工作报告;
(三)各项规章制度;
(四)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或相关会议记录;
(五)慈善信托产品一览表(包括产品名称、成立日期、到期日期、投资标的、产品类别、至2019年11月30日的资产规模等);
(六)向委托人报告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履行信息公开情况佐证材料;
(七)其他与检查有关的资料。
五、其他事项
检查对象认为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中存在应依法回避情况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东省民政厅提出,由广东省民政厅审核后按程序递补执法检查人员,现场察看时间另行通知。
请你单位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配合开展抽查工作。
广东省民政厅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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