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函〔2018〕1232号
陈应娟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康养专业人才培养,推进养老产业发展”建议提案收悉。经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我省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兜底保障,在优先保障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等老年群体养老需求的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初步构建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省养老机构2730家,养老床位43.9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2.9张。
一、关于重视康养产业专业人才培养问题
您提出“要高度重视康养产业专业人才培养”的建议十分中肯。近年来,我省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着眼市场需求,鼓励和支持技工院校逐步探索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如目前,经国家教育部、民政部、卫生计生委批准,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理工职业学院、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市南海区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等为全国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为进一步满足养老服务业人才发展需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设置了护理(老年护理与服务方向)、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设置了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社会工作等专业,增设了老年护理、养老护理与管理、养老产业经营管理、老年辅具等专业方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设置了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等与养老服务相关的专业;2015年又新增了健康与管理等相关专业。
同时,从2011年底开始,我省从福彩公益金每年预算200万至300万,委托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工作,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双千计划”(即:每年免费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培训2000名养老护理员),采取送教上门活动,免费直接到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
二、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激励机制问题
一是近年来为不断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的激励机制,我省省级以上财政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对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学生财政支持力度。对于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医养护理在内的养老相关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包括学费减免在内的国家各类奖助政策;对于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免费政策,目前,免学费范围扩大到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医养护理在内的养老专业中职学生同样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免学费政策。
二是根据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需要,我省鼓励高校扩大招生,扩大人才培养规模。2017年,我省共开设有养老服务业相关本科专业点105个,在校生6939人,年招生24331人;高职高专业专业点111个,在校生21978人,年招生8180人;中职专业点73个,在校生47903人,年招生15595人。
三是在2015年出台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主要任务中关于加快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方面,提出要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补贴政策;在今年出台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也提出了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各地对养老护理从业给予补贴。尤其是近年来,我省重点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养老机构为收住城乡“三无”老人、和社会上的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购买社工和护理服务等,从省级福彩公益金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补助,提高了养老护理从业人员的工资收入。同时,积极鼓励各养老机构对养老护理人员按照初级、中级、高级实行分级别定岗、以岗定薪。
三、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师资队伍建设问题
您提出的这一建议,我们认为是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的强基之本。我们在工作中也是从以下几方面着重抓紧抓好。
一是改革创新教学模式。首先,鼓励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和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如2017年批准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高职院校的护理等9个专业进行现代学徒制试点。其次,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我省实际、教育与培训相融通、素质为重、能力为本、产教深度融合的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新机制,推行“双证书”制度。第三,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促进养老服务业相关专业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
二是加强优质专业建设。如,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9所高职院校的老年服务与管理等10个养老服务业类专业为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的康复治疗技术(老年康复)等5个专业认定为首批全国职业学院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的制药技术等4个专业认定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河源市卫生学校的护理等5个专业立项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双精准”示范专业。
三是加强在职人员培训。如,重点打造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成为我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培训基地,从2011年底开始,省民政厅委托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工作以来,共组织全省养老护理员培训133期11542人;依托院校和养老机构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积极开展对志愿者、从业者、家庭人员等的非学历培训,并充分发挥开放大学作用,开展继续教育和远程学历教育。据统计,2017年依托职业院校开展的养老服务业相关专业年培训达到近10万人次。
四、关于促进毕业生充分和高质量就业的问题
您的这个建议,很有建设性,与我们的指导性政策意见一致。我们在省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对养老服务机构招用本省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自主创办养老服务企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近年各地也积极贯彻落实,如广州市印发了《广州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试行办法》,对入职养老机构从事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满三年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一次性给予5000-10000元的就业补贴;对入职养老机构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满5年、满10年的养老护理员分别一次性给予5000-20000元的岗位补贴,吸引和鼓励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入和壮大养老服务人员队伍。
但在设立岗位津贴方面,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特殊岗位津贴的设立权限在中央,我省作为地方政府无权自行设立岗位津贴项目。
五、关于开发更多就业岗位的问题
您所提出的建议,我们非常赞同,我们在2016年出台的《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要求,加大对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支持,逐步拓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领域和范围。同时,我省现阶段的就业扶持政策中,针对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情况,面向所有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包括养老专业毕业生,有最长为期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和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政策实施以来,有效促进了高校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行业。
六、关于提高社会评价的问题
目前,我省乃至全国的养老服务业及从业人员,普遍存在着社会地位和薪酬待遇低,工作强度大,职业吸引力低的问题。为此,我们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如省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资待遇与专业技能等级、从业年限挂钩制度,稳步提高养老护理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对在养老机构中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试政策;《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中也提出,大力开展养老护理员鉴定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制度,将养老护理从业人员纳入紧缺职业目录,在积分制入户、子女入学、公租房申请等方面给予倾斜政策。同时,为提高全社会的认知度,扩大社会影响力,提升养老从业人员的荣誉感,2017年,我们结合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开展了“福彩杯”2017广东“老有所依天使在身边”大型公益评选活动,评选表彰最美养老护理员、优秀养老院院长、最佳养老机构各10名,以及提名奖各10名,共评选表彰60个单位和个人,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其中,网络投票环节,群众点击访问量突破800万人次,总投票数达144万余票,人民日报、新华社、南方日报等重要报刊、今日头条、新浪微博等重要媒体,均进行了系列跟踪报道。2017年10月28日(重阳节)在广东电视台举行了隆重颁奖仪式,并邀请了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省直有关单位领导共同参与了这次活动,极大地增强了养老机构和养老从业人员的自豪感,提高了社会对养老服务业的广泛认知度。同时,省民政厅、省老龄办联合《广东电视周报》老年生活周刊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万里行宣传活动,通过深入一线、实地查看、访谈了解的方式,宣扬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中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助推我省养老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建设,省人大也将以立法的形式出台《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对养老服务工作以及养老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作出规定。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民政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民政厅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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