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民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民政厅联系人:杨文超,电话:020-83330472
附件:2020年度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省级补助资金.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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