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省财政共安排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补助资金7000万元。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殡葬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14〕115号)、《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省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15〕37号)有关规定,2019年省财政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如下。
一、资金用途
用于补助14个经济欠发达地级市和台山、恩平、开平等地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费用支出,包括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骨灰寄存(不少于1年或海葬、树葬)以及遗体消毒、遗体存放(不超过3天)、遗体告别厅租用(小型告别厅)、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等项目。
二、分配办法
根据各地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情况,采用因素法分配,选取因素包括:免费殡葬基本服务量、平均每宗殡葬基本服务免除费用和地方财力三个因素。其中,免费殡葬基本服务量因素采用各地报送的2018年1至8月免除殡葬基本服务情况统计表数据;平均每宗殡葬基本服务免除费用因素采用2018年1至8月各地平均每宗殡葬基本服务免除费用金额;地方财力因素采用2016年各地人均可支配财力系数。平均每宗殡葬基本服务免除费用系数、人均财力系数所占权重分别为70%和30%。
资金主管处室:社会事务处
联系人及电话:邓立超 8333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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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