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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专项】2018年社会福利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2017-12-31 12:31:01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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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二上”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预函〔2017〕187号)和省财政厅下达2018年部门预算控制数52,263万元,社会福利专项资金(含4个使用方向)的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一、烈士纪念设施及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和烈士墓地维护资金2,500万元

  全省各地共申报省财政烈士纪念设施及优抚事业单位建设项目101个,涉及金额13,644万元。

  分配原则:一是烈士纪念设施苏区、老区项目,最高补助标准不超过300万元。其中,申报金额在501-1000万元之间的,每个项目补助一般不超过200万元;申报金额在200-500万元之间的,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50万元;申报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低于100万元的,按申报实际数额安排。二是9.30公祭烈士场所建设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三是光荣院申报项目2个,按实际申报金额安排。四是市级优抚医院补助标准每家200万元,县级补助标准每家135万元。对上年度已补助,但至今仍未动工的建设项目,本次不予补助。

  经审核,拟安排资助省财政烈士纪念设施及优抚事业单位建设项目23个,资助金额2,500万元。

  二、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3,000万元

  该项目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选取因素包括:各地申报平板火化机系数、尾气处理设备系数、殡仪车系数和人均财力系数共4个因素。平板火化机系数、尾气处理设备系数、殡仪车系数通过各地申报的符合条件的项目确认;人均财力系数通过省财政厅提供的2016年各地人均可支配财力确认。平板火化机系数:尾气处理设备系数:殡仪车系数:人均财力系数为0.25:0.25:0.1:0.4。

  三、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10,700万元

  全省共申报福彩公益金项目包括资助儿童福利项目、救灾减灾避灾项目、优抚安置项目、社会事务支出、其他社会福利和公益性支出等5类共677个,申报金额40,576.4万元;省本级公益金项目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优抚救助及残疾康复事业单位等项目,申报金额12,721万元。

  分配原则:一是根据各地上报的有关材料,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考虑,对上一年已补助的项目不重复资助。二是保障直属单位对象经费,如省杨村福利院对象护理费项目;优先支持直属单位涉及消防和单位安全的项目;倾斜没有自有资金收入或收入少的直属单位。

  经审核,拟安排地市278个公益金项目,资助金额7,204.81万元;安排省本级公益金项目19个,资助金额3,495.19万元,合计10,700万元。

  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6,063万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17,8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安排18,263万元)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总资金36,063万元,其中城乡社区养老等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3,000万元和“功臣安养计划”项目1,200万元、省本级养老项目3,500万元采取项目法分配,其他养老项目金额28,363万元(其中省级福彩公益金10,100万元)采取因素分配法分配。

  (一)城乡社区养老等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3,000万元。

  全省共申报2018年城乡社区养老等综合服务设施示范项目230个,申报金额7,156万元。资助范围:主要是粤东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含江门市开平、台山、恩平市)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分配原则:省级福彩公益金对每个项目资助20万元,项目根据申报材料审核情况、各地上报材料排序和实际工作等情况,优先资助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社区服务基础较好的地区和项目,优先资助省级试点、扶贫村项目。

  经审核,全省共安排150个城乡社区养老等综合服务设施示范项目,每个资助20万元,资助资金共计3,000万元。

  (二)“功臣安养计划”项目(荣誉军人养老)1,200万元。

  全省共申报荣誉军人养老项目10个,涉及金额4,695万元。资助范围:主要是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市、县优抚医院和光荣院的新(改、扩)建、修缮及购置设备等项目进行补助。分配原则:根据项目申报实际情况,一是光荣院项目共6个,每个补助50万元,其中申报金额低于补助标准的,按实际申报金额安排;二是优抚医院共2个,每个补助250万元,其中重点补助列入省发改“十三五”民政储备项目的揭阳复退军人医院医养康复大楼项目400万元;按此标准分配后,剩余30万元补助揭阳复退军人医院。

  经审核,拟安排10个项目,资助金额1,200万元。

  (三)省本级养老项目3,500万元。

  2018年度厅直属单位申报项目39个,申报资金总额12,721万元。资助原则:确保已立项养老项目及其配套项目,包括省第一荣军医院新荣军大楼项目、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配套设施设备资金、省第二荣军医院荣军康复疗养中心建设前期配套工程。经审核,拟资助项目9个,资助金额3,500万元。

  (四)其他养老项目28,363万元。

  资助范围:经济欠发达地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该项目采用因素法分配,主要因素包括:每千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特困供养人员人数、申报建设床位数、地方财力和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县。每千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代表取得的工作成绩和绩效情况,特困供养人员人数代表政府兜底保障工作的任务,申报建设床位数代表努力的程度和所需资金程度,各地人均财力代表困难程度,同时考虑国家扶持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县的政策。资金重点用于欠发达地区建设养老床位,每千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特困供养人员人数和申报建设床位数是重点考虑因素,同时考虑各地人均财力,并重点扶持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县建设。每千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特困供养人员人数、申报建设床位数和地方财力四个因素所占权重“每千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系数:特困供养人员人数系数:申报建设床位数系数:地方财力系数=2:2:4:2”,突出了在建养老床位所占权重,对想做事、能做事、资金需求大的地区,增加省级资金的补助力度。在此基础上,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县按10%的幅度增加补助资金。

  非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县计算公式为:每千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系数×0.2+特困供养人员人数系数×0.2+申报建设床位数系数×0.4+地方财力系数×0.2×省财政安排养老床位建设资金数=此次下达养老床位建设资金数。

  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县计算公式为:(每千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系数×0.2+特困供养人员人数系数×0.2+申报建设床位数系数×0.4+地方财力系数×0.2)×1.1×省财政安排养老床位建设资金数=此次下达养老床位建设资金数。

  (联系人及电话:王倩  83187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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