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指示,现将2018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18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民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民政厅联系人:陈石强电话:020-8333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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