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版 简繁转换 English

搜索热词: 婚姻登记 低保 养老 收养

当前位置:首页 - 民政资讯 - 业务动态

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新港院区: 巡回法庭搬进颐养区,普法宣讲惠及院区老人

2021-12-22 14:19:49 来源: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新港院区 阅读次数:1178
浏览字号
打印页面

  为进一步配合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及普法宣传工作,提高工作人员和长者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权益的意识,近日,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新港院区邀请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为颐养区长者陈伯开设巡回法庭,并开展了一场丰富生动的“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民法典中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普法宣传讲座。

  今年89岁的陈伯是今年入住新港院区的长者,他一直有桩心事未了。经了解,原来他在广州市海珠区有一处与妻子共有房产,妻子去世后房屋产权一直未进行析产继承。后来陈伯患病并住院疗养,身体也日渐衰弱,因此陈伯打算将这处房产的产权和继承问题尽快厘清。但由于疫情期间颐养区实行封闭管理,入住在颐养区的陈伯不方便外出。为了让陈伯安心养老,中心养老科负责人多次与海珠区法院沟通联系,邀请吴法官为陈伯做调解工作。

  为了让陈伯了却一桩心事、静心颐养,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海珠法院和韵调解工作室负责人吴丽云一行4人近日来到新港院区开设巡回法庭,现场调解协议确认,保障陈伯及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官及中心工作人员的协调下,陈伯一家最终成功签订了调解协议,房产继承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随后,中心还请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成员、海珠区普法团讲师刘伊莎开展以“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民法典中的老年人权益保护”为主题的普法宣传讲座。刘法官结合《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及《民法典》的相关精神和规定,从老年人赡养、老年人财产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生动的讲解。在场的长者、长者家属及工作人员都认真聆听,大家收获满满,长者及其家属对老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加深了理解,工作人员对开展老龄工作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图片1.jpg图片2.jpg图片3.jpg

关闭窗口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