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启用婚姻登记证二维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用婚姻登记证二维码。此举进一步拓展婚姻登记信息跨部门查询渠道,创新婚姻登记证真伪验证手段,便于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政务部门对当事人提供的结(离)婚证进行准确、快捷核验,帮助解决“证明难、核实难”问题,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
自2020年5月1日起,广东省全面启用婚姻登记证二维码,由全省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结(离)婚证统一打印二维码。此前已颁发的结(离)婚证,除因当事人遗失、损毁而申请补领结(离)婚证的情况外,不补打二维码(不影响证件法律效力和使用)。
《通知》明确,婚姻登记证二维码根据婚姻当事人基本信息,通过“广东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每本婚姻登记证对应一个二维码,具有唯一性。婚姻登记员在信息管理系统“婚姻业务办理”界面完成婚姻登记信息录入后,按“保存”键,系统将自动生成对应的二维码,并保存于信息管理系统中。二维码统一打印在婚姻登记证内页第5页(即印有“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即确立夫妻关系”页面)下方空白处。
《通知》强调,“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为婚姻登记证二维码扫码验证的唯一端口,其他端口均无法进行有效识别。通过人脸识别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后,在“专区”栏中选择“民政服务专区”,点击“进入婚姻服务大厅”,再点击“结(离)婚证二维码扫码识别”,即可启用扫码识别窗口。扫码后,“粤省事”平台将通过后台调用“广东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与二维码相对应的数据信息进行对比,并显示相应结果,以此判断婚姻登记证真伪。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婚姻登记机关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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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