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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民政局以“四个着力”
推进行政执法 提升法治化水平

2024-10-14 10:37:37 来源:惠州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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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惠州市民政局以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民政法治化水平。

  着力推行行政执法制度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编制公布《惠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工作指引》,从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行政检查程序、行政处罚程序等方面对行政执法工作予以指导和规范。制定《惠州市民政局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将规范性文件、重大请示事项、合同采购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实现民政业务、政务、事务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2023年以来,共对203余份各类合同、15宗行政处罚决定、9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聚焦规范高效,加强行政执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强化养老服务政策保障,出台《惠州市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和《惠州市养老服务补贴办法》,推进长者照护之家建设,实施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在全省率先印发《惠州市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工作方案》,推动符合条件的敬老院改建为区域性供养服务设施,实现县域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全覆盖,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敬老院安全隐患问题,提升特困老年人服务供养质量。

  着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建设。一是创新执法模式,增强执法监管效能。深化部门协同机制,印发《惠州市民政局涉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实施方案》,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拓宽执法新领域。2023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消防等相关单位,分别对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区划地名等进行监督检查48次。建立内部联动机制,组织民政机关纪委、规财科(法规科)、养老科对全市32家养老机构开展内部联动执法检查。二是常态化案卷评查,助推案件提质增效。由业务科室、政策法规科、法律顾问组成评查组,以自查自评、随机抽查、集中评查相结合的形式,重点检查行政处罚程序和法律适用是否合法,文书制作和归档是否规范等多个方面。在各科室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随机抽取5份案卷进行评查,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以评查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切实将案件评查结果转化为推动实际办案质效的不竭动力。

  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保障现代化建设。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专门设置政策法规科,建立由1名公职律师、2名持证执法人员及选聘北京市盈科(惠州)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的执法审核体系。针对日常服务、执法决定、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疑难信访件提出法律意见,有效防范执法源头风险。积极培养民政执法人才,定期组织执法业务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律师等就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开展专题培训,努力锻造会执法、敢执法、能执法的民政执法队伍。安排行政执法专项工作经费,确保行政执法活动有序开展。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城市”,推进“减证便民”,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科技执法效能保障执法专业高效,以“信息化+人工协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等多个行业部门数据网上交换,破解数据对接难问题,缩短办事时限,实现惠民利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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