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肇庆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工作目标,不断完善以市委、市政府主导、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让全市留守和困境儿童生活有保障、困难有帮扶、心灵有关爱,积极推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
完善工作机制,打造关爱阵地
肇庆市民政局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开展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加强机制建设,织牢“体系网”。成立市、县、镇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实现各级领导协调机制全覆盖。出台《肇庆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肇庆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等政策文件,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了《肇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平安肇庆”建设考核评价内容,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
加强阵地建设,织密“保护网”。推动原有的8个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各地按照“有固定场所、有工作队伍、有管理制度、有服务开展”的“四有”标准,因地制宜推进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人干、活动有场地、诉求有渠道、解困有平台。目前,全市105个乡镇(街道)已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为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和孤弃儿童提供长期监护和临时监护救助服务。
加强人员配置,构建“队伍网”。肇庆市强化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切实提升基层儿童工作队伍能力建设,把有能力、有爱心、有责任心的基层工作人员选配到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岗位上。全市105个镇(街)、1549个村(居)100%分别配备1名儿童督导员和1名村(居)儿童主任,对留守和困境儿童实行监护帮扶,定期开展走访排查,及时掌握儿童生活保障、家庭监护、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做好强制报告、转介帮扶等事项。构建起市、县(区)、镇(街)、村(居)四级未成年人关爱服务网络。
做好关爱服务,守护健康成长
为解决留守儿童面临的生活、学习、人际交往困境等问题,呵护留守、困境儿童在关爱中健康成长,肇庆市民政局充分发挥市、县、乡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在政府、社会之间形成良性互动,链接服务资源,聚合力关爱留守、困境儿童的健康成长。
夯实“六大保护”,筑牢“保障网”。强化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位一体”综合保障体系,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满足处于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教育、安全、心理健康、医疗康复等方面的基本需要,着力守住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底线。全市1549个村(社区)全覆盖建立家长学校,建成省家庭教育普法驿站、“儿童之家”等阵地1517个,全市457所学校全部按标准配备心理辅导室。依托“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880“抱抱你”心理热线号码等,开展“两帮两促”青少年心理健康关爱行动,累计服务青少年4000余次,帮助解答家庭矛盾等问题3200多个、解决个案19宗。
凝聚社会合力,汇聚“爱心网”。依托社工“双百工程”,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特点,及时提供心理疏导、亲情关爱、权益维护等专业服务,为留守儿童成长营造集体友爱、社会关爱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对本市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入户走访,开展家庭教育和家庭监护指导,共举办“牵手行动”30多场,覆盖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900名,投入活动资金28万元。开展“圆梦微心愿,满足小需求”公益活动,帮助238名有需要的儿童实现金额在500元以内的小心愿。
加强宣传引导,保障儿童权益
家庭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道防线,接受教育是孩子的合法权益,肇庆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各类宣传,严格落实“控辍保学”措施,强化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广泛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
聚焦线上线下,广织“宣传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创新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常识,在市主流媒体、网络刊播《肇庆多举措关爱留守儿童让“留守花朵”在阳光下绽放》等稿件500余篇。以“送法进万家 家教伴成长”为主题,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四进”活动,帮助家长掌握科学家教方法,依托普法驿站、“儿童之家”等阵地开展家庭教育活动1.8万场次。组建“1+9+N”“护苗”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学校、书城、网络单位等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开展“绿书签行动”“护苗行动”七进宣传活动130余场,各类活动线上线下参与群众高达82000多人次,通过派发宣传单张、“绿书签”手册等方式,让未成年人学懂自我保护。
落实“控辍保学”,兜牢“监护网”。以《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为契机,将家庭教育提上议程,形成家、校、社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家长课堂”、乡村法治巡讲、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引导教育家长“依法带娃”。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组织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训,鼓励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建立“县(市、区)、镇、村”控辍工作三级负责制,加强家校联系,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适龄残疾儿童监测系统实行动态监测,组织开展“大家访”活动,做好家长和失学辍学儿童返校工作,对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劝返回校的学生及时给予困难生活补助,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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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