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汕尾市聚焦群众关切,聚力民生实事,补短板、强弱项、促发展,着力构建“2+2+N”养老工作机制,推动汕尾养老服务向高质量发展。
编制“两个规划”
坚持规划先行和顶层设计
为推动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汕尾市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编制“两个规划”,强化顶层设计和系统布局。
出台《汕尾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明确规划背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以及“十四五”期间重点项目。明确到2025年,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特殊困难居家老年人关爱服务月探访率和有意愿的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覆盖率达到100%;具备综合功能的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60%以上;重点推动市福利中心、陆丰颐养园等10个项目建设,实现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100%覆盖;不断优化养老服务结构,增加护理型床位,实现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的目标;加快建立市、县、镇、村四级统一的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应用率达100%等主要指标,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打造“冬养汕尾”旅居养老基地。
编制《汕尾市社会福利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系统谋划未来5至15年汕尾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思路、重点任务、重大项目,明确主要目标和重要环节,科学优化功能布局,与汕尾国土总体空间规划相衔接,推动专项规划有效支撑与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建设配套完备、服务专业的民政福利设施体系,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
出台“两项政策”
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汕尾市委、市政府高位推进养老服务政策创制工作,市委深改委把居家养老服务列为重要工作,出台《汕尾市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计划利用2年时间,通过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深化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等5个方面共17项工作措施,补齐居家养老服务短板,推进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力争2023年底基本建成“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同时,市政府出台《汕尾市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在用地、规划和建设、税费优惠、医养结合优惠、财政支持、队伍人才建设培训补贴、“放管服”改革、投融资支持等七个方面共36条扶持措施。其中,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新建、改建养老床位最高资助1万元,护理型床位建设每床最高资助2千元,医养结合一次性补贴最高10万元,机构评定为省五星级机构一次奖励最高20万元,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获得“驰名商标”一次性奖励30万元,符合条件的成功上市企业提供最高700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等举措。
坚持“N个设施布局”
增加养老服务供给
汕尾市以办好“十件民生实事”和推进“民生补短大会战”为契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制定《2022年汕尾市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方案》《汕尾市爱心食堂(长者饭堂)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规范和更换食堂名称标识的通知》《汕尾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建设指引》等,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强化示范带动。在全市选取10个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0个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作为示范点建设,示范先行,以点带面。市财政连续三年给予示范点“以奖代补”,每年预算900万元,有力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织密助餐网络。巩固扩大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聚焦困难群众“吃饭难”问题,以“小切口”解决“大民生”,推进幸福食堂建设。全市已建成181家幸福食堂,实现镇级全覆盖,织密助餐配餐服务网络。
推进可持续运营。充分利用汕尾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基金社会力量定向捐赠与福彩公益金补助措施,多渠道多形式保障运营资金,如市城区马宫街道金町村幸福食堂通过企业家、乡贤捐赠和政府补助,满足全年运营所需费用,以“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慈善捐一点、自己掏一点”方式,推进幸福食堂可持续运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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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