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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加强基层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2022-04-22 14:12:49 来源:本网 阅读次数: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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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民政局将标准化与城乡社区治理紧密结合,近期在全 省率先出台地方标准《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南》,并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11个部门出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系列标准》(以下简称“《服务指南》《系列标准》”), 通过标准化手段梳理可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的服务功 能,理清服务内容、规范服务流程、明确服务要求,着力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明确服务主体,推动共建共治共享。2021年,珠海市加快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全市329个城乡社区全部达到每百户32平方米的建设标准。在此基础上,围绕“居民有需求、 社区有服务”,在《服务指南》《系列标准》中提出,镇(街道)、 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辖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志愿者(义工)等组织和个人均可作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并明确了各类主体的工作职责及作用发挥领域。引导社会组织、企业、辖区单位等社会资源积极参与场地支持、需求收集、 服务供给、考核评估等环节,鼓励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供无偿或低偿的公共服务项目,激发社会活力,推动构建多方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新格局。

  细化标准体系,推动服务规范精准。立足珠海市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现状和实际需求,通过跨部门、跨职能、跨区域的协调联动和实践探索,合力构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服务指南》《系列标准》将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内容及要求转化为章节清晰、内容全面、通俗易懂的标准化语言,指导镇(街道)、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等各类服务主体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将行业要求和实践操作有机结合。《服务指南》充分融入相关领域最新政策要求, 提升标准体系的前瞻性和引领性,对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场所和设备要求进行规范,明确可提供法律服务、警务服务、社区养老、长者饭堂、卫生服务、心理咨询、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康复、精神障碍康复、文化体育、育幼服务、教育服务、图书阅览、妇女儿童服务、健康娱乐等15项服务。《系列标准》对15项服务分别予以规范,明确各项服务的服务对象、服务地点、服务形式、服务内容和要求等,如将社区养老服务细化为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庭支持等15项具体内容,切实提高社区养老精细化水平。

  坚持标准引领,推动服务落到实处。在珠海市基层治理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以标准化带动社区服务高质量发展,通过部门协同推动各领域服务示范项目在社区落地落实。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与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标准相结合,实施标准化、专业化的养老、托幼、助残等群众急需的服务项目。增进粤港澳大湾区社会治理合作共融,引导港澳居民同等享有社区服务,规范参与公共事务和社区协商。支持社区通过链接社会慈善资源和志愿者资源,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供差别化、普惠性社区服务,不断满足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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