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广东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编办等10部门印发《关于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的意见》,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依托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他合适的实体机构,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2019年,省民政厅在广州市从化区、江门鹤山市、肇庆市怀集县、清远市佛冈县4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在中国福利彩票公益金和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灯塔惠童项目”资助下,以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为平台,建立摸底排查、风险等级评估、业务培训、多部门协商、复杂个案会商、资源链接等机制,组建以律师、教师、心理专家、医生为主的专家委员会,以及志愿者队伍和社区资源库,引入专业社工团队充实服务力量,下沉镇(街)、村(居)指导督促儿童主任(督导员)工作,以此为平台构建起多部门、多领域、多层次参与的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为一体的困境儿童救助帮扶机制。
扫描关注
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