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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2009年10月份大事记

2010-05-13 11:39:00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阅读次数: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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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上午,汪洋书记在省委听取佛山市汇报强镇扩权工作情况,刘洪厅长参加会议。

10日至12日,王长胜副厅长在内蒙古赤峰市参加民政部召开的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中社会组织的发展与管理座谈会。

12日,陈桂光、张元醒副厅长分别带领工作组赴阳江、茂名、云浮市开展查灾核灾,指导重建家园工作。

12日至20日,厅党组成员、副巡视员高党生同志率课题组到广州、佛山、东莞、中山四市10个乡镇开展特大型行政区划体制改革调研。

13日,省民政厅陈桂光副厅长在安徽省黄山市参加全国公墓管理工作会议暨土葬改革现场会。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增城正果万安园在会上介绍清理整顿公墓工作情况。

15日,李容根副省长、刘洪厅长赴北京参加全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的指示精神,总结近年来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的经验做法,分析移交安置面临的形势和矛盾问题,研究落实《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的措施办法,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移交安置任务。

同日上午,广东省老龄工作办公室在白云山举办广东省第四届桂格杯万名老人登山活动。近万名老年人参加了活动。省老龄委委员、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巡视员高党生同志出席了登山活动的开幕仪式。

同日,我厅与省财政厅下拨中央财政补助的城乡医疗救助金5298万元,用于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

16日,经省委批准,叶秀仁同志任省民政厅巡视员。

同日,省民政厅召开落实机构改革方案动员大会,要求业务重组或新增职能的救灾处、社会救助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处、社会事务处、社会工作处等部门抓紧时间调整到位。

19日,民政部在苏州市召开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命名表彰了一批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其中,我省广州市越秀区等9个城区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道等15个街道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街道都府社区等39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张元醒副厅长参加会议。

同日上午,王长胜副厅长在白天鹅宾馆参加全国人大出入境管理立法调研座谈会。

同日上午,饶美奕副厅长在省政府参加审计署广州特派办交换意见会。

19日至21日,刘洪厅长随同李容根副省长赴北京考察北京市民政工作。

20日,厅党组成员、巡视员叶秀仁同志在深圳市出席深莞惠三市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

21日至24日,陈桂光副厅长在武汉出席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暨第五届全国儿童福利院院长论坛。

22日,我厅会同财政厅下拨省级重建资金2357.5万元。

同日下午,刘洪厅长在惠州市出席全省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现场会。

同日下午,由省老龄工作办公室、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共同主办,省老龄产业协会、省老年基金会、省老年文化协会、省直属机关老年协会协办的庆国庆、迎亚运、展风采老年文艺演出在广州军区珠江宾馆会议中心举行。省老龄委委员、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巡视员高党生同志出席活动并作讲话。军地老领导张帼英、周玉书、刘新增、张振先、孙志诚、李书健、杨应林、张榛盛、程良洲等出席并观看了演出。

23日,刘洪厅长、王长胜副厅长率领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到河源市龙川县黎咀镇魏洞村开展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进村入户活动,并与龙川县黎咀镇魏洞村签订扶贫协议,王长胜副厅长代表广东省民政厅与黎咀镇、魏洞村分别在扶贫协议上签字,并逐户走访困难家庭。同时,省厅派出第一批帮扶驻村干部。

26日,刘洪厅长和陈桂光、张元醒副厅长到珠海市开展社区建设工作调研。

同日下午,厅党组成员、巡视员叶秀仁同志在省委向汪洋书记汇报我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情况。

26日至28日,王长胜副厅长参加民政部在安徽召开的农村低保形势分析东部片会。

27日,厅党组成员、副巡视员高党生同志在厅信访室接访。

29日,省人大内务司法专业小组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视察我省养老服务工作情况。刘洪厅长、陈桂光副厅长陪同视察了广州市越秀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广州荔湾区逢源街社区服务中心、佛山市南海区社会福利中心,并召开座谈会。

同日,我厅会同财政厅下拨2009年“巨爵”台风灾害全倒户补助资金1103.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800万元,省级补助款303.5万元。

30日,我厅与省财政厅向财政补助县(市、区)下拨第二批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5579万元。

31日,李顺芳副巡视员参加民政部在重庆市召开的部分城市地名规划评审鉴定暨地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论坛。会上,佛山市介绍地名规划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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